王荷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20年9月14日 (一) 12:27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王荷波

王荷波(1882年5月—1927年11月11日),原名灼华,化名满玉纲彼得洛夫汪一喜,原籍山西太原,出生于福建福州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之一。

生平

王荷波早年当过水手、工匠,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中共中央局委员,并任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5年,分别当选中央候补执行委员、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27年,又分别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临时中央政治局委、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1][2]

同年10月,被张作霖逮捕。11月11日,在北京安定门外被处决。1949年12月,王荷波同志等十八烈士移葬委员会成立,移葬于八宝山革命公墓[2]

参考文献

  1. ^ 邵延淼. 《辛亥以来人物年里录》. 江苏教育出版社. 
  2. ^ 2.0 2.1 王荷波. 新华网. [2010-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