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曾於2008年4月8日被送交存廢討論,讨论结果為刪除。
“英文名” → “洋名”:英文名是洋名的部分,不是全部。何況不少海外華人定居在非英語的西洋國家地區。--Jusjih(留言) 2016年11月29日 (二) 20: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