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Wolfch/Flow的话题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你好,首先,我不仅仅变更了翻译名而已,我修订了部分事实错误,尤其是关于天主教的弥撒礼仪的问题,天主教绝不称主日弥撒为“礼拜‘,并且其中关于弥撒的描述,明显是站在新教立场的,有失偏颇;然后,关于圣经经文的引用,这不是翻译名的问题,圣经版本非常多,为何只允许引用和合本;最后,就算有翻译名参考,为何是天主教翻译名作为比照参考,而不是新教译名作比照参考?

Iokseng (留言贡献)

請使用字詞轉換。而且您上述的疑問,反之亦然,所以只能以先到先得論了(尊重先前編輯者的用語)。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先前的術語確實可以保持不變,以作爲對前編輯者的尊重。但是新添加的内容,以及對於部分明顯帶有某一派觀點的字句的修訂,是否有必要使用不同教派的術語?彌撒是天主教特定禮儀,與新教的禮拜截然不同,由天主教徒編輯“彌撒”的話,沒有任何理由使用新教術語。要我説的話,乾脆就保持多樣性,誰也別改誰的了,新教徒新增減就用新教術語,天主教徒就用天主教術語,東正教徒就用東正教術語,但是新教徒談論天主教的特有事務最好使用天主教術語,反之亦然。

BenedictusFX (留言贡献)

基督宗教內各宗教的用語在中文維基百科應擁有同等地位。至於新添加的內容,我認爲必須繼續使用先前術語所屬宗教的一貫寫法(即:如果先前是用新教用語來寫,那麽將來都要使用新教用語)。但如果條目內該句子的主體只涉及一個宗教,那麽使用該宗教的用語是適合的。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而且你一棒子打完我全部工作也是對我很不尊重啊,我除了變更譯名,還將文中許多名詞與其對應的維基頁面建立了鏈接,方便查閲,恕我不能接受你的更改

BenedictusFX (留言贡献)

沒有尊重不尊重的説法,如果該條目本身是使用新教的用語,那麽該條目按理上應該繼續使用新教的用語(當然如果列出其他宗教的叫法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將這些新教用語轉為其他宗教的用語我覺得並不適合。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因爲這個詞條本身並不屬於任何一個教派,在新增内容的時候,就因爲第一個人使用了新教用語,往後所有其他教派者都得使用這套語言,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宗教的東西無法簡單先到先得的,要是這麽簡單,伊斯蘭兩派也不會打了上千年了。

BenedictusFX (留言贡献)

維基百科的「先到先得」是指條目的標題和內容若然首先使用某地區的用詞,那麼不需亦不可將該地區用詞轉為另一地區用詞(在現在的情況下,我將前述的「地區」轉成「宗教」)。在新增內容的時候,就因爲第一個人使用了新教用語,往後所有其他教派者都得使用這套語言,這種做法在我眼中是合理的。中文維基百科不是XXX教維基百科,上面提及的「先到先得論」就是要保障條目不會因在不同用語同時出現下而受到編輯戰影響。試想想閣下如果把基督宗教內的各個條目用語轉成天主教的叫法(假定該條目主體並非一個宗教存在),而其他用戶看見後覺得不滿,他們把閣下的編輯通通撤銷了。然而閣下又不滿意,撤銷了他們的編輯。如此一來一回,閣下應該能夠想像到條目最終會被搞到面目全非。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是,但是現在變成了打包撤銷,最好的解決方式是,撤銷名詞替換的部分,但是請保留我修改語句,修改部分解釋和概念,以及已經給名詞建立到相應頁面鏈接的工作。另外,有一個有爭議的地方在於,就算條目本身是用新教用語,那麽在新增有關天主教的内容的時候,這屬於後來者的原創工作,是否有必要使用新教用語?尤其是在新教和天主教本就矛盾很大的情況下

BenedictusFX (留言贡献)

對於該爭議,我認為如果這些句子(留意不是「這些條目」)只涉及天主教的成分,而其他宗教並不相干,那麽天主教用詞為優先是適合的。但必須留意的是,這些內容應附有新教和其他基督宗教的叫法(因爲條目不是只涉及一個宗教如)。原因見上面我的留言的第一句。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若是這樣的話,就會導致偏袒,導致分享知識的積極性大打折扣,無論統一使用哪一個派系的用語,都是對其他派系的不尊重。因爲在一個派系内流通的詞匯,在另一個派系内可能是非常“褻瀆”的,比如“教皇”一詞。那麽,是否允許多種譯名并存并且完善備注才是更合理的方式?

BenedictusFX (留言贡献)

是否同時存在要看條目實際情況。我的看法還是不變:

  1. 如果該條目的主體內容涉及一個宗教,那麽應使用該宗教的用詞。
  2. 該條目如果涉及多於一個宗教(A、B、C和D宗教),那麼應該列出這些宗教對某些字詞的各種叫法(如有的話)。
  3. 如果該條目涉及多於一個宗教(A、B、C和D宗教),但該條目本身是以A宗教為主調。將來的編輯都應該繼續使用A宗教的用詞。然而應該根據實況列出其他B、C和D宗教對該用詞的另一種寫法(如有的話)。
  4. 如果該條目涉及多於一個宗教(A、B、C、D宗教)並以A宗教的用詞為主調,但當中有句子只涉及B宗教,那麼該句子的用詞應以B宗教為優先,但該句子應該同時列出A、C和D宗教的用詞(如有的話)。
  5. 如果情況符合第2、3和4點,只需要在該字詞出現的第一次列出其他宗教的叫法。及後如該字詞再度出現,則無需列出。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我們的歧義在第五點,我認爲盡可能保證在文中都列出其他派系的叫法是有必要的,因爲這並不是其他宗教的叫法(不是兩個不同宗教的問題),而是同一宗教的不同派系的問題,正如什葉派和遜尼派都覺得自己才是伊斯蘭教一樣,既然是共有的條目,應盡力做到公平,哪怕繁複。明天找個時間我會將頁面内名詞翻譯調整過來,兩種叫法都注明

BenedictusFX (留言贡献)

在下的看法只適合基督宗教。其他非基督宗教的宗教由於在下認知有限,上述5點不適用於這些非基督宗教的宗教。

MathieuZou (留言贡献)

你可以對比耶穌的族譜那一部分,表格中大量的人名對應鏈接都是我建立的,原作者僅僅打了人名,這算不算我原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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