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指明「我再引個客觀的看法,大家都看得出來你做的勾當。」
但是Chinuan12623卻留言公然誣賴本人冒用簽名,請管理員鑒核。
↑↑↑此段為Mydjsound冒用Sanmosa之留言與簽名,很不應該。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4月30日 (一) 16:30 (UTC)
本人有指明「我再引個客觀的看法,大家都看得出來你做的勾當。」
但是Chinuan12623卻留言公然誣賴本人冒用簽名,請管理員鑒核。
↑↑↑此段為Mydjsound冒用Sanmosa之留言與簽名,很不應該。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4月30日 (一) 16:30 (UTC)
Sanmosa 我沒有誤會,我也無說錯。是他無法理解我意,我是說他"冒用"你的留言與簽名,我沒說不能"引用"。
我昨晚已多次提醒Mydjsound要對此劃除或做修飾,引述要如何做,去問別人。趕快處理,不要讓人見怪。顯然無人告訴他,他也未求助。
1.引述可以,但不能把整段他人之留言與簽名全搬過來,因為他並不是在"該時空點之時序"對此留說的話,這變成了張冠李戴,如當事人不爽還可舉報。
2.既然無人告訴Mydjsound引用方法如何做,他雖屢次不善於我還人身攻擊,但我願放下,來教他:
A.如只是"點"提示,可做來源內容之"內鏈"
B.如"內鏈"仍不足,可加諸文字說明來強化
C.如不做"內鏈",省去點閱,來做來源內容之"文字"呈現,可"摘"述,但切記不可因"斷章取意"而失了原意,也可原話"全述",但就是不可"冒用"其簽名的留言。例甲說:摘:..........;或完整連時日都出。如甲於某時日說:(摘:...)
D.我現在既然已交他如何做"引用"說明,煩請他速將對你之引用做修飾,不要讓人見怪。然若他已體會了解你此話之來去User talk:Sanmosa/存档04#釋疑,知你也回覆:@Chinuan12623:「似乎」二字已說明本人之說可能有誤,閣下不必掛心。)意即你此話可能有誤,故本人認為即然是"可能有誤","劃除"亦可,爾後他人應也不宜再引用此"可能有誤"之留言,我如意會有誤或不妥,煩請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