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KOKUYO的话题

Uranuscat33 (留言贡献)

我認為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對於二二八事件的反應和當時中國共產黨對於二二八事件的反應應有明顯不同,且目前"中國大陸"一章節中敘述的幾乎皆為國民政府對於二二八事件的反應,並未詳細說明當時中國共產黨對於二二八事件的反應,所以我認為應該將其分成不同章節說明,而章節名稱也應該改成更準確的名稱,也就是國民政府一個章節,中國共產黨一個章節。 ~~~~

KOKUYO (留言贡献)

根據現行的研究中所提到的重點,中國共產黨的反應角度沒需要獨立章節介紹(這將不符合比例原則,更不用說是為了分而分的目的)。而若照您的講法,旅滬台灣人也要獨立一個章節、其他政黨人士也要獨立一個章節,甚至國民黨內不同派系人士的反彈也要獨立一個章節(這些都是您所謂的「反應有明顯不同」)。同時,由於這篇條目已經內容塞得很緊,如果您覺得還需要有更多細節,應該去專門的相關條目增添,而不是把所有全部的細節都要塞進來。

KOKUYO (留言贡献)

我在這邊已經提到「同時,由於這篇條目已經內容塞得很緊,如果您覺得還需要有更多細節,應該去專門的相關條目增添,而不是把所有全部的細節都要塞進來。」需要我在更多說明嗎?

  • 外國新聞報導:在所有二二八事件中的新聞報導,比這個重要的事情還有一堆無法提及,您卻堅持只挑這則新聞要在主條目內容?然後整個事情的描述篇幅,為了描述幾個記者來台灣,甚至比「整編第二十一師武裝部隊進駐屏東市,憲兵和警察開始拘捕人犯」這件事情還長?
  • 葛超智與託管論:這個在上面「國際社會」章節早就有提及,卻還要堅持用報紙報導的方式,特別說明一段故事?然後還要再多塞個反對這個其他說法?這個事情的描述篇幅有需要比「整編第二十一師武裝部隊進駐屏東市,憲兵和警察開始拘捕人犯」這件事情還長?

如果是在專門或細節的主題條目之中,確實加入這些內容沒有問題。但是在一個同時提及多個子主題的大條目情況下,還要加入這些瑣碎的細節(且這些細節的篇幅甚至比那些來源所認定的內容還要多),那就是有問題的。

Uranuscat33 (留言贡献)

由於前述文字是在說"臺灣人反抗革命"的部分,而後又以"左翼史料"為主詞,所以應該說明那三本中的哪一本是"左翼史料"的部分?抑或是三本都是"左翼史料",而前述的"臺灣人反抗革命"是"左翼史料"中敘述的內容? 如果是後者,則應該把"左翼史料"放到句子的開頭作主詞來敘述"臺灣人反抗革命",否則這個句子會讓人難以看懂。

回复“關於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其他反應"一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