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列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級典型地震遺址列表
外观
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是中国地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认定的历史地震遗存。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要求具有防震减灾科学研究价值、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作用和对当代及后代防震减灾的借鉴意义。1997年12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防震减灾法》,首次提出建立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2001年,重庆黔江小南海古地震遗址成为了全国首个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之后又相继批复设立了永胜红石崖大地震“天坑”遗址等5处典型地震遗址。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4个省级行政区拥有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其中,山东、宁夏各有2处,而重庆、云南均占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