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 (明朝)
劉宇 | |
---|---|
大明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
籍貫 | 河南鈞州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至大 |
出生 | 正統四年(1439年) |
逝世 | 1508年 |
親屬 | 子 劉仁 |
出身 | |
|
劉宇(1439年—1508年),字至大,河南鈞州(今禹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進士。正德初依附權閹劉瑾,官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為官暴虐貪腐。劉瑾伏誅,革職為民。
註釋
[编辑]成化八年(1472年),劉宇登進士,授上海縣知縣,選監察御史,因事連坐被貶。後來累升至山東按察使。
弘治年間,因大學士劉健舉薦,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等地。又升左副都御史。
正德元年(1506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舉薦,晉升爲右都御史,擔任宣大總督[1]。劉瑾擅政,劉宇通過焦芳,與其結交。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任左都御史。轉任兵部尚書,加太子太傅。不久改吏部尚書,又兼文淵閣大學士。劉宇任內,賄賂公行,且百般諂媚劉瑾。因過分貪婪,爲劉瑾斥責,只得辭職。
一年后,劉瑾伏誅,科道官員交相彈劾劉宇,劉宇被削職,其子劉仁亦罷黜為民[2]。
事跡
[编辑]劉宇巡撫大同期間,在任期間私開馬市而賄賂權貴。兵部尚書劉大夏趁孝宗召見期間,向孝宗說及此事。孝宗遂派錦衣衛百戶邵琪調查,劉宇私自賄賂邵琪。此後劉大夏再次召對時,孝宗稱:“劉健推薦劉宇稱其可堪大用,在我看來,他就是個小人,怎麼可以起用?所以看來內閣的話也不可盡信啊。”劉宇聽後,認為劉大夏不是他的人,怨恨不已[3]。
劉瑾好鞭打諫臣,劉宇則秉承其意,動輒以瑣事鞭笞羞辱御史,劉瑾反而以為其賢[4]。劉瑾最初索賄只不過數百兩黃金。劉宇則首先以萬兩黃金進獻。劉瑾喜出望外。當時,許進為吏部尚書,劉宇則向劉瑾面前讒言,於是取而代之,而以曹元任兵部尚書。劉宇在兵部時,大收賄賂。轉吏部以後,發現文臣行賄不如武官,因此悶悶不樂,歎息道:「兵部自佳,何必吏部也。」不久,劉瑾想文選郎中張彩取代劉宇,於是令劉宇以原官兼任文淵閣大學士。一日,劉宇在內閣款待劉瑾,二人相飲甚歡。次日,劉宇準備入內閣辦事,卻被劉瑾斥責,稱:“你還真想當入相?此地豈可再入。!”劉宇無奈,乞求歸省。[2]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劉宇,字至大,鈞州人。成化八年進士。由知縣入為御史,坐事謫,累遷山東按察使。弘治中,以大學士劉健薦,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召為左副都御史。正德改元,吏部尚書馬文升薦之,進右都御史,總督宣府、大同、山西軍務。
- ^ 2.0 2.1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劉瑾用事,宇介焦芳以結瑾。二年正月入為左都御史。瑾好摧折臺諫,宇緣其意,請敕箝制御史,有小過輒加笞辱,瑾以為賢。瑾初通賄,望不過數百金,宇首以萬金贄,瑾大喜曰:「劉先生何厚我。」尋轉兵部尚書,加太子太傅。子仁應殿試,求一甲不得。厚賄瑾,內批授庶吉士,逾年遷編修。時許進為吏部尚書,宇讒於瑾,遂代其位,而曹元代宇為兵部。宇在兵部時,賄賂狼籍。及為吏部,權歸選郎張彩,而文史贈遺又不若武弁,嘗悒悒嘆曰:「兵部自佳,何必吏部也。」後瑾欲用彩代宇,乃令宇以原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宇宴瑾閣中,極歡,大喜過望。明日將入閣辦事。瑾曰:「爾真欲相耶?此地豈可再入。」宇不得已,乃乞省墓去。逾年瑾誅,科道交章劾奏,削官致仕,子仁黜為民。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宇初撫大同,私市善馬賂權要。兵部尚書劉大夏因孝宗召見,語及之。帝密遣錦衣百戶邵琪往察,宇厚賂琪,為之抵諱。後大夏再召對,帝曰:「健薦宇才堪大用,以朕觀之,此小人,豈可用哉?由是知內閣亦未可盡信也。」宇聞,以大夏不為己地,深憾之。
- ^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二》憲臣笞屬吏:至劉宇掌都察院,每以瑣事笞辱御史,則正德間事,何御史之賤又如此。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
前任: 王崇之 |
明朝上海縣知縣 1471年-1479年 |
繼任: 李楘 |
前任: 李良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488年-1491年 |
繼任: 李思仁 |
前任: 洪漢 |
明朝大同巡撫 1500年-1504年 |
繼任: 周南 |
前任: 閻仲宇 |
明朝兵部尚書 1507年-1508年 |
繼任: 曹元 |
前任: 許進 |
明朝吏部尚書 1508年-1510年 |
繼任: 張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