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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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1956年6月6日),男,河南南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

生平[编辑]

早年考入郑州大学法律系,后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81年底,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硕士,师从高铭暄王作富。1984年底,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8年3月,博士毕业,成为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之后留校任职,1992年1月,担任法律系副主任[1]。1997年9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5年8月,改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2]。2018年7月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3]

参考[编辑]

  1. ^ 赵秉志. 河南法学网. [2014-08-04]. [永久失效連結]
  2. ^ 赵秉志. 法制网. [2014-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5). 
  3. ^ 因生活作风问题 知名法学家赵秉志被处分. 经济观察网. 2018-07-24 [2018-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