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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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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部民制
假名べみんせい
平文式罗马字Beminsei

部民制日本大和時代的社会制度。4世纪末开始,大和王权日本列島上的被征服者和大陆移民,以及一部分战俘和罪犯编为部民,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并隶属皇室或豪族。部民制是大和王权的经济基础,部民不受中央朝廷的直接管辖,而是通过豪族间接统治 (皇室也是豪族之一)。部民只能赠与,不能买卖或随意杀害。大化改新后部民制取消,但仍然有主管官署下属少数品部日语品部;边远地区亦仍然存在部民[1]

部名一般为主人名、职业名。“部民”一词源于中国部曲[2]。部民组织一般由低级氏族领导,称为伴造,可以世袭。众多部民种类中,在皇室领地内劳作的田部日语田部和贵族领地农庄中的部民数量最多[1]。部曲常以所属贵族的氏名命名,如大伴部苏我部[3][4][5]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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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時代众多部民种类主要分为三大类:

  • 職業部:负责具体职业,例如:田部、錦織部、土師部、弓削部。
  • 御名代:与宫廷工作有关的部民,是在大王周围担任警备、食膳处理等工作的豪族子弟。
  • 豪族部:在贵族领地农庄中的部民,以所属贵族的氏名命名,如大伴部、苏我部。

所有的部合称“品部”,即“诸部”的意思。另外一个部可以同时是职业部和豪族部,例如:土師部既是负责土器制作的職業部,也是豪族土師氏所属的部民。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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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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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王权的上层豪族是以氏姓制度为纽带组织,通过赐“姓”,氏族与大王之间形成了隶属与奉仕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氏族的领袖获得了在朝廷中担任官职的资格,并享有世袭的权利。[6]在5世纪左右,畿内及其周边的中小豪族被组织起来,作为「伴」,世袭地分担宫廷的各种职务,如殿守、水取、掃守和門守等。这种「伴」制度的发展,导致在5世纪后期,进一步形成了伴造率领伴的体制。[7]

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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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和王权介入朝鮮半島政治,大和王权的军事压力增加,527年磐井之乱后屯倉制和部民制在日本扩张,特别是九州地区设立了大量军事性部民。后来部民制度扩张到职业,同时豪族被允许管辖部民。各种虽然部民直属豪族,大和王权的朝廷只能通过豪族间接统治,但形式上部民和管理部民的权力是朝廷赐予的,从朝廷的角度来看,部民并不是豪族的私有民。[3]

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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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世纪中期后,随着日本律令制的实施,各种「部」逐渐被废止,670年(天智9年)编制日本首个户籍庚午年籍之后,所有人民都被登记在户籍中,受中央直接管辖,此后「部」的名称仅作为个人的姓氏保留下来。不过一部分旧有的「部民」被重新编为品部和杂户,以确保武器、奢侈品生产以及特殊技艺的传承。

这些具备特殊技能的部民被隶属到各类政府机关中,并以免除或减轻赋税为交换,要求他们世袭地在工房内工作,将生产物品上缴政府或传授技艺。这一制度确保了政府能够稳定地获取必要的特殊技艺和产品。品部和杂户虽然在户籍上属于良民,但一般公民将他们视为贱民般歧视。8世纪后半由于生产力发展,品部、杂户制度逐渐解体。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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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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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汇编. 中国大百科全书. 外国历史(一) 第一版.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 ,第164页。
  2. ^ 前之園亮一「宋書南斉書・名代・猪膏から見た氏姓成立と盟神探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学習院史学 38, 23-41, 2000年3月,p36
  3. ^ 3.0 3.1 狩野久「古代国家の発展と吉備」 藤井学・狩野久・竹林栄一・倉地克直・前田昌義『岡山県の歴史』山川出版社 2000年 34・37ページ
  4. ^ 西別府元日「芸備の自然と地域の形成」 岸田裕之編 室山敏明・西別府元日・秋山信隆・中山富広・賴祺一・児玉正昭・宇吹暁『広島県の歴史』山川出版社 1999年 28ページ
  5. ^ 鎌田元一「部についての基本的考察」『日本政治社会史研究 上』塙書房、1984年。
  6. ^ 吉村武彦. 六世紀における氏・姓制の研究-氏の成立を中心として-. 明治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紀要 (明治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1996, 第039冊: 321–332. ISSN 0543-3894. 
  7. ^ 直木孝次郎「人制の研究」、『日本古代国家の構造』、青木書店、1958年。NCID BN01173043, ISBN 425058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