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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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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义(1939年7月—2017年10月10日),内蒙古巴林左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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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5月参加工作,196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3月至1983年12月,先后在内蒙古骑兵第五师、内蒙古军区政治部、呼伦贝尔盟军分区政治部工作;1983年12月至1985年12月任内蒙古军区政治部保卫处处长;1985年12月至1988年5月,任阿拉善盟军分区政治部主任;1988年5月至1995年11月,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委会委员;1999年11月至2001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001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2004年12月退休[1]。2017年10月10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78岁[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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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室》年鉴编辑部编. 内蒙古年鉴 1999-2000.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0年9月: 442. ISBN 7-80122-587-2. 
  2. ^ 1010. 刘全义同志逝世--新闻报道-人民网. cpc.people.com.cn. [201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