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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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植之(457年—508年),孝源建平秭归[1][2]南北朝南齐南梁官员与儒者

严植之的祖父是刘宋通直散骑常侍严钦,他年轻时就懂得《庄子》、《老子》,说道教义理;精通《丧服》、《孝经》、《论语》;长大后熟读《周礼郑氏注》、《周易》、《毛诗》、《左氏春秋》。他个性孝顺谨厚,不会用自己长处抬高自己,之后父亲逝世,素食二十三年,患上风冷疾就停止了[1][2]。南齐永明年间他从庐陵王萧子卿的王国侍郎起家,转为广汉王萧子峻的王国右常侍。萧子峻被齐明帝萧鸾所杀,王国内的人都不敢察看,唯独严植之为他奔走哭泣,亲自殓葬,赤脚徒手送萧子峻的尸体到坟墓立冢,葬事完毕回来,获当时的人赞颂有情义。建武年间严植之改任员外郎散骑常侍,很快迁转为康乐侯国的郭相,在县内为政清白,得到人民赞许[3][4]。南梁天监二年(503年),任官后军骑兵参军事。梁武帝下诏寻求通晓儒家经典的学者整理五礼,有官吏上奏严植之负责凶礼;到天监四年(505年)年初,朝廷设置五经博士开馆教授,他兼任五经博士。严植之的馆舍设在潮沟,多达百多名学生,他讲授时其他五馆的学生都会来至,听者达到千余人。天监六年(507年),转职中抚军记室参军,继续兼任博士。到天监七年(508年)他在馆内去世,虚岁五十二。严植之自患病后就不接受俸禄,妻子和儿女都贫困,他死后家人无法举丧,他的学生协助后才能完成居丧[5][6]

严植之个性仁慈,好行阴德,虽然在阴暗的房间都不曾松懈。他年少行山,看到一位患者,问患者姓名却不能回答,于是带来回医治,六天后病人死亡,他为那位患者殓葬,始终不知道患者是什么人;他又曾沿着栅塘步行,看到有倒卧在塘侧,就下车问原因,该黄姓人士住在荆州,受雇为佣工,在病危时被船主抛弃在岸边。严植之感到哀怜,就带他医治,年多后黄氏病愈,请求终身充当奴仆报恩,严植之拒绝并给他粮食资金,让他离去,严植之的义行是如此多的。他著有《凶礼仪注》四百七十九卷[7][8]

引用[编辑]

  1. ^ 1.0 1.1 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严植之字孝源,建平秭归人也。祖钦,宋通直散骑常侍。植之少善《庄》、《老》,能玄言,精解《丧服》、《孝经》、《论语》。及长,遍治郑氏《礼》、《周易》、《毛诗》、《左氏春秋》。性淳孝谨厚,不以所长高人。少遭父忧,因菜食二十三载,后得风冷疾,乃止。
  2. ^ 2.0 2.1 南史·卷七十一·列传第六十一》:严植之字孝源,建平秭归人也。少善庄、老,能玄言,精解丧服、孝经、论语。及长,遍习郑氏礼、周易、毛诗、左氏春秋。性淳孝谨厚,不以所长高人。少遭父忧,因菜食二十三载。
  3. ^ 《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齐永明中,始起家为庐陵王国侍郎,迁广汉王国右常侍。王诛,国人莫敢视,植之独奔哭,手营殡殓,徒跣送丧墓所,为起冢,葬毕乃还,当时义之。建武中,迁员外郎、散骑常侍。寻为康乐侯相,在县清白,民吏称之。
  4. ^ 《南史·卷七十一·列传第六十一》:仕齐为广汉王国右常侍,仍侍王读。及王诛,国人莫敢视,植之独奔哭,手营殡敛,徒跣送丧墓所,为起冢,葬毕乃还。当时义之。后为康乐令。植之在县清白,人吏称之。
  5. ^ 《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天监二年,板后军骑兵参军事。高祖诏求通儒治五礼,有司奏植之治凶礼。四年初,置《五经》博士,各开馆教授,以植之兼《五经》博士。植之馆在潮沟,生徒常百数。植之讲,五馆生必至,听者千余人。六年,迁中抚军记室参军,犹兼博士。七年,卒于馆,时年五十二。植之自疾后,便不受廪俸,妻子困乏。既卒,丧无所寄,生徒为市宅,乃得成丧焉。
  6. ^ 《南史·卷七十一·列传第六十一》:梁天监二年,诏求通儒修五礼,有司奏植之主凶礼。四年,初置五经博士,各开馆教授,以植之兼五经博士。植之馆在潮沟,生徒常百数。讲说有区段次第,析理分明。每当登讲,五馆生毕至,听者千余人。迁中抚记室参军,犹兼博士。卒于馆。植之自疾后便不受禀奉,妻子困乏。及卒,丧无所寄,生徒为市宅,乃得成丧。
  7. ^ 《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植之性仁慈,好行阴德,虽在暗室,未尝怠也。少尝山行,见一患者,植之问其姓名,不能答,载与俱归,为营医药,六日而死。植之为棺殓殡之,卒不知何许人也。尝缘栅塘行,见患人卧塘侧,植之下车问其故,云姓黄氏,家本荆州,为人佣赁,疾既危笃,船主将发,弃之于岸。植之心恻然,载还治之,经年而黄氏差,请终身充奴仆以报厚恩。植之不受,遗以资粮,遣之。其义行多如此。撰《凶礼仪注》四百七十九卷。
  8. ^ 《南史·卷七十一·列传第六十一》:植之性慈仁,好行阴德,在暗室未尝怠也。少尝山行,见一患者,问其姓名不能答。载与俱归,为营医药,六日而死,为棺敛殡之,卒不知何许人也。又尝缘栅塘行,见患人卧塘侧,问之,云:“姓黄,家本荆州,为人佣赁。疾笃,船主将发,弃之于岸”。植之恻然,载还疗之,经年而愈。请终身充奴仆以报厚恩。植之不受,遗以资粮遣之。所撰凶礼仪注四百七十九卷。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梁书·卷48》,出自姚思廉梁书

参考文献[编辑]

  • 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
  • 南史》·卷七十一·列传第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