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黔工农红军游击队起义指挥部旧址
外观
川滇黔工农红军游击队起义指挥部旧址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
时代 | 1935年 |
编号 | 39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川滇黔工农红军游击队起义指挥部旧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川滇黔工农红军游击队起义指挥部旧址(挂林园)位于合江县五通镇石顶山村8社。该建筑占地面积2124平方米,为一进四合院,建筑左右各有明楼一座,保存完整。1935年1月,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向赤水流窜时,泸县中心县委派员在合江、赤水一带组织武装暴动,牵制川黔军,在“挂林园”一带竖起“川滇黔边区工农红军游击纵队”旗帜,配合中央红军转移[1][2]。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