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黔工農紅軍游擊隊起義指揮部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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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滇黔工農紅軍游擊隊起義指揮部舊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
時代1935年
編號399
登錄2012年7月16日

川滇黔工農紅軍游擊隊起義指揮部舊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川滇黔工農紅軍游擊隊起義指揮部舊址(掛林園)位於合江縣五通鎮石頂山村8社。該建築佔地面積2124平方米,為一進四合院,建築左右各有明樓一座,保存完整。1935年1月,中國工農紅軍一方面軍向赤水流竄時,瀘縣中心縣委派員在合江、赤水一帶組織武裝暴動,牽制川黔軍,在「掛林園」一帶豎起「川滇黔邊區工農紅軍游擊縱隊」旗幟,配合中央紅軍轉移[1][2]

註釋[編輯]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