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源
外观
张清源 | |
---|---|
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士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94年 |
逝世 | 1978年3月11日 |
籍贯 | 河北省定兴县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 |
经历
|
张清源(1894年—1978年3月11日),原名云涛,字清源,河北定兴人,教育家,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 著有《中华民国之农村教育》。
生平
[编辑]- 10岁读四书五经,“为文畅达”,平时爱好绘画。
- 先后入定兴县立高等小学堂、保定官立中学堂就读。
- 1912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后又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中学部,北京国立专门学校法律系预科,毕业后升本科。
- 1918年,毕业后初任直隶省议会助理秘书,
- 1919年,进入北京大学文学院帮胡适之办《每周评论》,兼任《晨报》编辑。
- 1922年,参加新民学会,被举为联系人。
- 1923年,任崇庆中学国文教员,次年升高中部文科主任。
- 1925年,任北平私立平民中学校长。
- 1926年,兼北京政府交通部教育委员会常委,从事铁路职工教育工作。9月进入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任党政训练所训育委员。
- 1927年1月,任中国国民党直隶省党部临时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 1929年,当选中国国民党河北省党部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 1930年,赴日本明治大学研究,所选学科为民众教育和农村教育,并由明治大学约定教授指导研究。
- 1932年7月,向明治大学提出论文:“中华民国之农村教育”,经指导教授认可结业。9至12月,先后赴大阪、神户及北海道等地参观考察日本教育实况,见日本国民义务教育普及,设施统一,慨叹实为日本进步的原动力。
- 1933年,回国后任北平平民中学校长,并于中国学院、华北学院、民国学院等校兼任教育系之农村教育及民众教育等课程。
- 1934年2月,任江苏省政府视察员,5月改任镇江县县长,历三年。其间,开源节流,镇江县偿清旧债,并有库存;首务禁绝烟毒并改善乡村之卫生医疗。
- 1938年,成为湖南地方行政干部人员训练所教育长。8月调任中央政治学校训育处主任。12月10日任四川省第七区行政督察委员兼保安司令。
- 1943年,又调任四川省第三区行政督察委员兼保安司令。
- 1945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后递补为执行委员。
- 1946年4月,奉令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主任秘书,做复员工作。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后递补为执行委员。11月参加“制宪国民大会”。
- 1948年,当选“行宪”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5月兼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主任秘书,并派为副部长。
- 1949年,随政府到台湾,仍为立法院立法委员,兼私立侨光商业专门学校校长、董事长及河北省同乡会理事长。
- 1950年,为立法委员,参加内政委员会,后改为预算委员会。
- 1963年,偕陈积中赴教育部拜访黄季陆部长,说明拟创办华侨工商大学的计划,其后开始筹备工作。
- 1964年,侨光商业专科学校获教育部核准立案。5月,召开首届董事会议,与陈积中、陈弼臣获推为常务董事。
- 1966年,9月,侨光商专代理校长陈积中病逝,该校校务由总务主任代行,并由张清原常务董事就近协助。
- 1967年,获聘为侨光商专校长。兼河北省同乡会理事长。
- 1976年,暑假请辞侨光商专校长职务。
- 1977年被聘为中国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评议委员。[1]
- 1978年3月11日去世。
参考资料
[编辑]- 张清源自著年谱
- 民国人物小传—张清源
- ^ 張清源自著年譜未提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