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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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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先
大明宁波府通判
籍贯广东广州府番禺县
字号字履渐,号次逵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

徐兆先(16世纪—16世纪),履渐次逵广东广州府番禺县石湖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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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先是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广东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553年)授桂阳知县,为政平易,崇重学校,每天讲课激励士子,又开通三泷险要、辨解开矿不利、建仓库储存粟,人们都感激他[2][1],升荆州通判,四十年(1561年)改任吉安通判[3]隆庆五年(1571年)改任宁波通判[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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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列传九》:徐兆先,字履渐,嘉靖十九年举人,知桂阳县,为政平易,崇学校,朔望讲书,士心激奋,开三泷之险,辨矿砂之妄,建仓储粟,立关以诘奸,民感德之,升荆州府通判,祀名宦。 据《彬【郴】州志》修
  2. ^ 同治《桂阳县志·卷十二·职官志》:徐兆先,号次逵,广东番禺举人,嘉靖三十二年任,平易近人,崇重学校,朔望讲书,士心激劝,开三泷之险、辨矿砂之妄,建仓储积,立关诘奸,民咸德之,升荆州府通判,祀名宦。
  3. ^ 光绪《吉安府志·卷十一·秩官志》:明……通判……徐兆先 番禺人,举人,嘉靖四十年任
  4. ^ 道光《宁波府志·卷十六·秩官上》:明……通判……隆庆……徐兆先 番禺举人,五年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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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列传九
  • 同治《桂阳县志》·卷十二·职官志
  • 光绪《吉安府志》·卷十一·秩官志
  • 道光《宁波府志》·卷十六·秩官上
官衔
前任:
毛经
明朝桂阳县知县
1553年-嘉靖年间
继任:
卢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