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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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勤勋章
忠勤勋章
颁发单位 中华民国
颁授资格军人
设立时间1944年9月23日
优先顺序
上等忠勇勋章
下等大同勋章

忠勤勋章,为中华民国之军职勋章,用以表彰连续服务军职专勤十年以上,文武兼备,孜孜不倦地为国家,为国民作出贡献的军人[1]忠勤勋章于1944年9月23日正式开始颁发。其等级在忠勇勋章之下,大同勋章之上[1]。为现时最低阶的三军通用勋章。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軍職勳章. [201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