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游联名卡
悠游联名卡,是附加悠游卡普通卡功能的信用卡,部分卡片还提供“悠游钱包”功能。悠游联名卡中的悠游卡与悠游钱包采不同感应区段,皆可自动加值。
发行初期,因受限于财政部规定,悠游卡内的金额只能使用于“交通”领域,故第一期四家发卡银行另提供“悠游钱包”功能,做为小额消费电子钱包使用。尔后,财政部开放悠游卡成为“多用途支付工具”(即悠游卡也可用在非交通领域小额付款),在2010年4月1日小额消费服务正式上路的同时,第一期四家发卡银行停止悠游钱包的自动加值功能,新发行的悠游联名卡也不再附加容易让持卡人搞混的“悠游钱包”,可单纯使用悠游卡功能支付小额付费,如超商、书局等。
悠游联名卡不定期提供各种优惠的措施,也可享现金或红利回馈。但目前自动加值的红利点数回馈有减少的趋向(原4家银行的悠游联名卡刚上路时,对悠游联名卡的悠游卡功能和悠游钱包自动加值,红利点数都以2倍计算,但各银行已经陆续取消红利加倍的优惠)。
目前“已经开启自动加值功能的悠游联名卡”可直接刷卡进站搭乘台湾高铁自由座[1]。
各阶段发展
[编辑]第一期
[编辑]第一期发卡银行计台新银行、中国信托、国泰世华银行及台北富邦银行四家,即悠游卡公司原始金融股东。最初与悠游卡公司的合约内,明定三年内(2008年底以前)各银行须发行55万张卡,每张支付新台币500元权利金;若合约到期仍未达到发卡55万张者,每张需缴交新台币500元罚金。2008年8月,中国信托发出57万张,国泰世华发出55万张,台北富邦及台新则各发出52万张。2009年初,发卡量达230万张。
第二期
[编辑]由于权利金过高,第二期悠游联名卡权利金降为每张新台币200元。除原有四家合作银行外,新增华南银行、第一银行、兆丰银行、玉山银行等四家,共达八家银行。新一期的悠游联名卡不限于信用卡,亦可结合金融卡,以及提供悠游卡与原有金融卡账户连结的自动加值功能,连结后则成为记名卡。对于不易申请到信用卡的学生族群,受惠较大。2011年8月,发卡量达420万张。
第三期
[编辑]2011年11月23日,悠游卡公司宣布悠游联名卡第三期合作银行,新增永丰银行、凯基银行、联邦银行、上海商银、合作金库、彰化银行、台湾企银七家行库,2012年7月推出。在第三期合约中,发卡行也须同意发行悠游金融卡,每发行一张悠游金融卡,仅需支付50元权利金给悠游卡公司,低于悠游联名卡权利金。总计15家银行拥有发行权。
悠游联名卡内部已经采用RFID技术,因此各银行在发行信用卡时均一并附加信用卡的感应交易功能,如VISA信用卡的Visa payWave、MasterCard的PayPass、JCB卡的J/Speedy。悠游联名卡亦可与原有的联名卡结合,成为三方联名卡。
第四期
[编辑]2015年7月,悠游卡公司宣布悠游联名卡,新增台中银行、新光银行、远东商银共三家银行.
第五期
[编辑]2017年4月,悠游卡公司宣布悠游联名卡,新增花旗(台湾)银行一家银行,也是悠游卡公司首次与外商银行发行联名卡.
相关条目
[编辑]脚注
[编辑]- ^ 1.0 1.1 台湾高速铁路仅接受已经开启自动加值功能的悠游联名卡直接刷卡进站搭乘“自由座(特定车厢的非对号座)”,而其他不具备自动加值的悠游卡不被接受。参见
悠遊卡 使用範圍:高鐵. 悠游卡股份有限公司. [2012-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4月18日).自100年12月15日……适用已经开启自动加值功能的悠游联名卡,直接刷卡进站搭乘高铁自由座,票种仅有普通票;另有关未满12岁、65岁以上、身心障碍者与必要之陪伴者一人等符合相关法规者,得购买优待票旅客请另行购票,勿以感应悠游联名卡方式进站搭乘
外部链接
[编辑]- 新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