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英语: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ISA)是由路易·皮埃尔·阿尔都塞所提出的概念。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指的是将意识形态自然化的行动者,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一个类似于双面镜一样,可以相互反射的结构体,只要透过每一位行动者,就能够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产生相互照映作用。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他参考安东尼奥·葛兰西市民社会中的概念而来。

在此阿尔都塞认为“个人的信念与意识,都是经由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制度仪式、个体行为、自觉(被操控)这四个项目相互牵连、相互链接,所形成的,而这四个项目就构成了意识形态召唤主体的机制。”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含了教育、宗教、家庭、法律、政治、工(公)会、文化、媒体等八种,它们扮演着替国家政权向人民进行文攻,亦或称之为洗脑的角色,而至于军人与警察则是属于暴力国家机器,是具有向人民胁迫、威胁、武力的作用[1]

双层功能[编辑]

主要是先由意识形态召唤了主体(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教育、宗教、媒体等))之后,主体再透过镜像反照的效果认可了生产关系。

参考资料[编辑]

  1. ^ Key Concept. www.ln.edu.hk. [2019-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2).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