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寘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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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昌王朱寘𫟻(1478年—16世纪),明朝庆藩唯一一代巩昌王,庆庄王朱邃塀的庶第二子。

生平[编辑]

成化二十年(1484年)三月,获赐名寘𫟻[1]弘治三年(1490年)九月,封巩昌王[2]

弘治十四年(1501年),朱寘𫟻奏请每年自己派人去汉中府收买茶叶六百斤。明孝宗从之[3]正德三年(1508年),获赐《易经》《四书》各一部[4]

嘉靖四年(1525年),庆王朱台浤被革爵降为庶人[5]。嘉靖六年(1527年),朱寘𫟻受命代理府事,辞不获许[6]。朱寘𫟻代理府事后,与承奉刘永、章小二人勾结,削减朱台浤宫眷的薪米与庆怀王朱邃𡓱妃王氏的供膳。为了诬陷朱台浤,又编造口号,托言是朱台浤所造。朱寘𫟻又与已故长子朱台清之妻王氏通奸,生下二女。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月,朱寘𫟻因贪淫狂悖、伤化败伦、背违祖训,被革爵为庶人,发送凤阳高墙禁住,时年五十五岁[7]。儿媳王氏被勒令自尽,乱伦所生二女被降为庶人[8]

家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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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氏,东城兵马副指挥陈僖女,弘治十年(1497年)十一月册为巩昌王妃[9]

子孙[编辑]

  • 嫡长子:巩昌长子朱台清
  • 第二子:镇国将军朱台澋
    • 孙:辅国将军朱鼒栐,万历六年(1578年)以本职管理府事[10]
      • 曾孙:奉国将军朱倪焵,管理府事[11]
  • 第三子:镇国将军朱台洅
    • 孙:朱鼒栭
  • 第四子:镇国将军朱台渽[12]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宪宗实录》卷250
  2. ^ 《明孝宗实录》卷42
  3. ^ 《明孝宗实录》卷177
  4. ^ 《明武宗实录》卷38
  5. ^ 《明世宗实录》卷52
  6. ^ 《明世宗实录》卷76
  7. ^ 《弇山堂别集》
  8. ^ 《明世宗实录》卷143
  9. ^ 《明孝宗实录》卷131
  10. ^ 《明神宗实录》卷79
  11. ^ 《万历朔方新志·卷二·藩封》
  12. ^ 《嘉靖宁夏新志·卷之一·封建》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巩昌国国王
1490年-1532年

原因:废为庶人,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