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汶
德化王朱常汶(16世纪—1650年2月25日),明朝宗室,吉宣王朱翊銮庶次子。明吉藩第一代也是唯一一代德化王。[1]
生平
[编辑]明朝年间
[编辑]朱常汶初封镇国将军。万历十六年(1588年)三月,其父朱翊銮奏请改封朱常汶为郡王。礼部商议认为应该依据隆庆六年(1572年)的《宗藩条例》,朱翊銮本封龙阳郡王,因为嫡弟吉庄王朱翊镇没有后嗣而作为庶兄进封,按例属于由郡王进封亲王,除了继承人封世子以外,其余儿子只能仍按郡王儿子封镇国将军,不得进封,指朱翊銮违例妄请,所求不当。明神宗下诏同意礼部商议的结果。[2]
后来朱翊銮又引用例子,请求封朱常汶及第三子朱常为郡王。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十二月,礼部请求驳回。神宗认为吉王府是亲支,命照之前秦王府的例子改封朱常汶为郡王。[3]
朱翊銮又奏请按沈宣王朱恬烄子朱珵垲、朱珵埏分别封为灵寿王及六合王、秦靖王朱敬镕子朱谊𣴖封为崇信王等由小宗入继的亲王的子孙仍可封郡王的事例,早正朱常汶、朱常的名分,及请求改封二人各自的夫人陈氏、周氏为王妃。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礼部上奏请求驳回及下敕书令吉王府长史司告知朱翊銮遵守成例,不要再妄求给儿子们加封。神宗下旨称吉王府为亲支,朱常汶、朱常准照秦王府的例子改封郡王,他人不得引以为例。[4]二月,礼科给事中杨天民称以前秦、沈二王府的王子得封郡王已经错了,岂可再错,要防止他人心存侥幸效仿,请求按礼部所请停止封朱常汶、朱常为郡王,神宗不采纳。[5]三月,礼部问如果其他人也以此为由请求封儿子为郡王,神宗又当如何,请求收回成命,神宗不准。礼部又奏请准朱常汶、朱常受封郡王,但仍支用镇国将军禄米,仪仗、房屋、冠服等件照例免给,至于教授、典膳、民校等项由礼部铨选给拨,获准。[6]五月,神宗遣武安侯郑惟忠、新宁伯谭国佐、编修吴道南、杨继礼、董其昌、简讨傅新德、编修汤宾尹、史继偕、寺丞张鸣㟠、行人刘尚宾、崔廷徤、潘国重、黄化龙、中书萧近高册封朱常汶为德化王,夫人陈氏加封为德化王妃,朱常夫妇也加封为福清王和福清王妃。[7]
后来朱翊銮又引用朱常汶、朱常为例,请求让第五子朱常源也受封郡王。礼部上奏认为朱常汶、朱常没有被改回镇国将军已经是侥幸,不该被引以为例,加恩也不可以一再发生,应该依法仅封朱常源为镇国将军。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十月,神宗同意礼部的意见。[8]
南明年间
[编辑]明朝灭亡后,南明永历元年(1647年)四月或十一月,泸溪贡生魏一柱袭破将乐,联结郧西王朱常湖、朱常汶、兴安王朱由橦攻克建宁。[9][10]
永历四年(1650年)正月,朱常汶与滋阳王朱弘懋、崇信王;朱谊𣴖、阳信王朱弘楅、永丰王朱由桐、铜陵王朱由榳、仁化王朱慈㶧等十三郡王将要出海,已经叛变投降清朝的惠潮道臣李士琏、惠州总兵奉化伯黄应杰假装迎接他们入惠州,与知府林宗京抓住他们的护卫三百人并杀死,再杀害朱常汶等。[11]王妃庞氏历数李士琏、黄应杰等的罪过数百字后与县主上吊自杀。诸王宫眷同时死难的三百余人。[12][13]
分歧记载
[编辑]杨陆荣《三藩纪事本末》称,魏一柱等人攻克建宁后,清军围攻建宁,五个月后破城,魏一柱、朱常湖、朱常汶都遇害,只有朱由橦因故先出城而得免。
《小腆纪年》作者徐鼒怀疑永历三年(1649年)十一月被清军所杀的德化王朱慈烨是朱常汶的后裔。但朱慈烨其实是益藩德化王,他遇害时,朱常汶仍然在世,他不可能继承朱常汶的王位。
参考文献
[编辑]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吉藩德化国国王 1596年-1650年 |
无 原因:清朝废除封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