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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公 (武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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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公(16世纪—17世纪),天培碧螺南直隶应天府六合县(一作上元县)人[1]明朝军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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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公是乡贤李云鹄之子,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武举人[2],四十四年(1616年)成武进士,任京营把总有名声,当时流寇猖獗,总兵陈洪范抓获男女四百多人打算斩杀,他请求验证真伪,最后只斩二十二人示众;把总夏云奇厚待他,对方因忤逆魏忠贤被逮,其子夏衮为卖菜佣人,他的儿子李敬替夏衮置产和娶妻,人们都认为符合情义,荒年时他又屡次捐资赈济,救活不下数万人[1],后陞中营中军加总兵[3]

李敬后成顺治四年进士,他获追赠通议大夫、刑部左侍郎[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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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十一卷·仕绩二》:李在公,字天培,上元人。万历丙辰武进士。累官分阃,所至有声。流寇猖獗,总镇陈洪范获男妇四百余人,将皆斩之,在公请验其伪,乃斩二十二人以徇。留守夏云奇遇在公厚,云奇以忤珰被逮,其子衮为卖菜佣,在公之子敬为之授室置产,人咸义之。频岁饥馑,在公屡捐赀赈济,全活者不下数万人。
  2. ^ 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三十一·科贡表三》:武科……万厯二十五年……李在公 六合人,官兵总
  3. ^ 民国《六合县续志稿·卷十三·人物志下》:科贡表……万厯四十四年丙辰(武进士) 李在公 字天培,号碧螺,乡贤云鹄子,由进士授京营把总,升中营中军,加总兵
  4. ^ 光绪《六合县志·卷六·选举表》:封典……国朝……李在公 原任总兵,以子敬贵赠通议大夫、刑部左侍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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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三十一·科贡表三
  • 光绪《六合县志》·卷六·选举表
  • 民国《六合县续志稿》·卷十三·人物志下
  •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十一卷·仕绩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