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铀(1956年11月—),四川泸州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担任民盟中央常委、四川省委副主委、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社会科学界,分入第三十三组。[2]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李铀.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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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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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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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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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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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10年12月8日民盟十届四中全会接受张圣坤辞去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委、委员的请求
- ^ 注2:2010年12月8日民盟十届四中全会补选郑惠强为民盟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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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17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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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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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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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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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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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岳冲于2015年12月民盟十一届四中全会补选为民盟中央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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