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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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晔(?—1647年8月30日(永历元年八月二日)[1]),杲生广州府广州卫人,明朝南明军事人物[2]

生平[编辑]

杨景晔是崇祯十五年(1642年)的武举人,有才干和骑射,通晓书本,跟随陈邦彦征战;历任后卫指挥佥事参将[2]永历元年(1647年),陈子壮和陈邦彦约定收复广州,他和黄炅元、黄旻元、杨可观、高为𥗝、张象贤,守将王天锡、天授作内应,但先派出时被发现而事败;佟养甲捉住杨景晔的母亲,打算让他投降,但他的母亲说:“景晔,人在世短暂,既然做事记挂母亲,倒不如先让十岁的妹妹获释,好让我瞑目。”佟养甲就放了他的妹妹,继续好语诱降;景晔说:“你放生我,我不放生你。”从容地与黄炅元、杨可观、高为𥗝、张象贤在八月二日被杀,南明朝廷追赠都督[3][1]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二·列传第二十八》:永历元年春……(陈子壮)已与(陈)邦彦约共复广州。子壮攻西南,邦彦攻东北,结黄炅元、旻元、杨可观、杨景晔、高为𥗝、张象贤,守将王天锡、天授为内应,而令梁若衡设伏城外,并檄乡镇诸军云集响应。八月二日,……而(黄)炅元、(杨)可观、(杨)景晔、(高)为𥗝、(张)象贤等伏先发,事泄死。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二·列传第二十八》:(杨)景晔,字杲生,广州卫人。崇祯十五年武举。师事邦彦,负才略,博书传,精骑射。历后卫指挥佥事、参将。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二·列传第二十八》:事败,(佟)养甲执其母,景晔出曰:“吾母。”养甲曰:“姑释汝。”母曰:“景晔,须臾人也。执事既念其母,何不及其未死并十岁之妹释之,以瞑吾目。”养甲释之,又为好语诱降。景晔曰:“汝若生我,我不生汝也。”从容授刃。赠都督。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