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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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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比利时联邦政府

Föderalregierung(德文)
Gouvernement fédéral(法文)
Belgische federale regering(荷兰文)
比利时政府门户网站标志
政体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宪法比利时宪法
国家元首
比利时君主
现任菲利普
立法机关
比利时联邦议会
类型两院制
议事场所布鲁塞尔国家宫法语Palais de la Nation (Bruxelles)
上议院
上议院名参议院
下议院
下议院名众议院
行政机关
政府首脑
职衔比利时首相
现任亚历山大·德克罗
任命国王
内阁
现届德克罗内阁
首长首相
总部路易街16号荷兰语Wetstraat 16
司法机关
比利时最高法院英语Court of Cassation (Belgium)
地址布鲁塞尔司法宫

比利时联邦政府(官方名称为比利时联邦内阁),是比利时联邦王国的行政机关。内阁是一个由比利时首相领导,各政党党魁或资深的国会议员担任为政府部长及国务大臣,多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形式上由君主委任。比利时内阁成员无必要身兼众议院议员。

根据《比利时宪法》第99条规定,比利时联邦内阁阁员最高上限为15人,约相等由法语党派及荷兰语党派阁员瓜分。虽然首相受豁免,但1979至2011年之间并无法语系人士出任比利时首相一职。每次内阁会议进行时均有同时双语传译。

关于内阁对联邦国会负责,存在着两个宪政惯例,即内阁负责制和部长个人负责制。阁员必要在比利时众议院议事堂上,为政府施政答辩。考虑政策前,内阁经常将众议院内联合政府的各执政党影响力,作为考虑因素。无一个政党,无论荷兰语系还是法语系,曾取得联邦国会绝对过半数议席。这令筹组联合政府的谈判工作往往变得漫长而困难(如2010-2011年和2019年-2020年的僵局)。

其后经过宪法改革,今后的联邦政府任期五年,会期将会与欧洲议会相同,下一次大选于2024年5月举办,与欧洲议会选举同时举行。

现届内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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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组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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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大选结束后,当届政府向比利时君主请辞,留守至下届政府就职为作。[1] 全程均是比利时历代宪政惯例: 联邦国会参众两院各议长,首先向比利时君主咨询。君主继续向各位政要会面,及后行使后备权力委任采风使,并授予为组阁铺路的任务。

采风使职责是探索任何组织联合政府的可行途经,并会唔社会及经济各界重量级人士,听取未来需要的施政。[1] 集整资料后,采风使向比利时君主汇报提名组阁使的人选。[1] 如果任何具争讼性论点阻止组阁,君主亦能再行使后备权力委任其他采风使或调停人,试图清除组阁谈判的死结。2007年7月5日,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曾委任前首相德阿纳为2007年普选时期的采风使。[2]惯例最终君主从组阁使的人选中,委任组阁使成为新首相。

组阁使唯一职责是筹组联合政府及其任届施政。以宪政惯例,组阁使若成功筹组内阁,比利时君主任命同一人为首相[1]

按照比利时宪法第96条规定,比利时君主任命及解除内阁成员,但不论如何,宪法第88条亦规定任何皇室令状,必须会同首相副署之后生效。以宪政惯例,离任首相必须副署关于下一任首相的皇室任命状。其后,新首相副署关于前任首相请辞的皇室令,和副署新联邦政府阁员的皇室任命状。

当新政府阁员向比利时君主宣誓就职后,新政府即时草拟施政,由首相递交至众议院通过信任动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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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荷兰文) De vorming van een regering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elgium.be
  2. ^ Jean-Luc Dehaene stapt in de ring als bemiddelaar. De Standaard. 2007-07-05 [2010-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9) (荷兰语).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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