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首脑
(重定向自政府首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2年6月13日) |
政治系列的一部份 |
行政機構 |
---|
國家元首 虛位元首 |
政府 |
集體負責制 |
|
|
政党与政府行政 |
制度 |
列表 |
政治主題 |
政府首脑是國家(或地區)政府或内閣的领导人。在議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為总理(如德国),或称首相(如英国),或內閣總理大臣(如日本)等。在總統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總統(总统同时也是国家元首,例如美国),或者直接由總統任命之(如中華民國);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执政共产党的最高层领导人担任,例如前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
政府首腦是行政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行政首長。
直至2021年8月,各国或政權现任元首名称有20种,其中專任政府首脑(157国)及國家元首(行政長官)兼任政府首腦(66国):
各政府首腦的職銜[编辑]
- 总理
- 首相
- 内阁总理大臣
- 国务总理
- 国务卿(不包括美国)
- 国务院总理
- 国务资政
- 内阁总理
- 政府主席
- 部长会议主席
- 国务资政(不包括新加坡)
- 国务大臣
- 大臣委员会主席
- 行政院院長
- 政府总理
- 政务院总理
- 埃米尔
- 第一财政大臣
- 行政长官
- 行政首长
- 首席部长
- 总督
列表[编辑]
數量 | 使用名稱 | 使用國家或政權 |
---|---|---|
專任政府首腦 | ||
114 | 总理 |
|
22 | 首相 | |
7 | 部长会议主席 | |
1 | 国务院总理 | |
2 | 行政長官 | |
2 | 政府總理 | |
1 | 內閣總理大臣 | |
1 | 國務大臣 | |
1 | 内阁总理 | |
2 | 政府主席 | |
1 | 大臣會議主席 | |
1 | 國務總理 | |
1 | 行政院院長 | |
1 | 首席國務大臣 | |
2 | 委員會主席 | |
兼任政府首腦 | ||
52 | 由國家元首兼任 |
按照政体分类政府首脑[编辑]
政府首脑职称 | 代表国家 | 政体 | 备注 |
---|---|---|---|
總理 | ![]() ![]() |
总统制 | 在總統制國家,總統兼任總理角色(行政首長),直接領導行政機關,不設總理,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部分国家设总理,但實際上則更類似於超級部長或幕僚長的角色。 |
內閣總理大臣、首相 | ![]() ![]() |
内阁制 | 在议会制國家,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虛位元首,真正行使行政職權的是總理(部分共和國或稱部長會議主席、內閣總理大臣),共和制國家元首由議會組成的選舉團選出、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則由君主傳統世襲。 |
首相、總理 | ![]() |
君主立宪制 | 君主立宪制奉行议会至上,内阁和政府首腦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是虚君,没有实权,僅做為國家的象徵。英国和二战后的日本都是属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與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相對。是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 |
政府首相、政府總理 | ![]() ![]() |
君主专制 | 國家元首為世襲君主,有權任命政府首腦、解散議會和任命各部首長、議員等。政府首腦多數由君主兼任。 |
總理、部長會議主席 | ![]() ![]() |
议会共和制 | 議會制的一種形式。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总理为首的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 |
部長會議主席、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 | ![]() ![]() ![]() |
半总统制 | 在半总统制(又称雙首長制)國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依其國情的不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总理代表行政机关向议会负责,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總統擁有国防及外交权力,甚至掌握所有行政權,且擁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
國務院總理、部長會議主席、政府總理 | ![]() ![]() ![]() |
社会主义共和制 | 在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一党执政的原因,政府首脑一般由执政党的最高领导层担任,亦有总书记兼任的情况。 |
國務卿 | ![]() |
政教合一 | 梵蒂冈城国实行政教合一,宗座梵蒂岡城國委員會主席为政府首脑,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为治权机构暨最高权力机关;國務卿同作為政府首腦由教宗親自任命。 |
注釋[编辑]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