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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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部落台湾原住民的群落,位于台湾南投县仁爱乡日治时期被称为“川中岛社”。大部分居民是雾社事件遗族,为赛德克族德克达雅群。

历史[编辑]

余生纪念馆

事件前雾社是总督府理番政策的重点地区,尽管如此还是出现了大规模的反抗。因此总督府修正了台湾原住民的种族歧视政策,并且加速皇民化教育,对原住民思想改造。并将原住民强制迁移到平地定居,由狩猎改为农耕生活。巴兰社群(巴兰、塔卡南、卡兹库)虽然因为在事件中保持中立并救助日人而未遭受处罚,但在1939年时,仍因日本人兴建万大水库而迁移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为中原社。

雾社事件后,台湾总督强迫剩下的赛德克族德克达雅群离开雾社周边的祖居地,搬迁至川中地区。日本人引诱与马赫坡社有嫌隙的部落对其骚扰,于是乎道泽社等部落对收容在罗多夫收容所的遗族进犯,是为“第二次雾社事件”。第二次雾社事件后抗日六社遗族仅剩298名。1931年5月6日,日本官方强制六社全部迁移到北港溪流域与眉原溪交会处之川中岛,以集中监视,并将六社合成一社改名为“川中岛社”不得回原籍,从此雾社地区赛德克族永离祖居。从高山迁至低原区,六社遗族多水土不服,许多人染痢疾、疟疾而死,亦有因忧恨而自杀身亡者;潜回原居地者4人,3人处死,1人年幼饬回。之后,日方举行“归顺典礼”,带走23名遗族壮丁,此23人皆被刑求而死于狱中。约在同时,巴兰社群也被以类似手法捕杀了16名曾参加起义的男子。

最后六社遗族仅剩老弱妇孺200多名(约雾社事件前五分之一),原抗日六社居住地的雾社地区,日方则无条件拨给于一、二次雾社事件中协助日方的“味方蕃”(今赛德克族道泽/都达群),居住至今。

二战后,在台湾省议会的协助下,残余的赛德克人才得以安居。接着改善部落附近的道路,让赛德克人可以平安回家。

几次的天灾重创了清流部落。如九二一大地震纳莉台风贺伯台风象神台风龙王台风等灾害屡屡重创清流部落。等到龙王台风过后,散落在台湾各地的赛德克族人纷纷返乡,让清流部落再次“重生”。[1][2][3]

地理[编辑]

清流部落

清流部落位置于投80线对岸,接近惠荪林场附近。处于北港溪畔。

相关页面[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郭明正 Dakis Pawan. 川中島 ─ 清流部落的歷史沿革 (PDF). archive.is. 2017-10-13 [2017-10-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13). 
  2. ^ 認識原住民族 - 部落介紹. 台湾原住民族资讯资源网. [2017-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3). 
  3. ^ 眉溪、中原 清流部落. archive.is. 2017-10-13 [2017-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3).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