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承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潘承业(1885年—?年),字季襄,直隶省天津县人,日本神户高等商业学校毕业,商科进士。

生平[编辑]

  • 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经学部验看考试列最优等,赏给商科进士。[1]
  • 民国1年(1912年)9月12日,委任工商部主事[2]
  • 民国1年(1912年)9月21日,派充工商部总务厅商务司第四科主事[3]
  • 民国1年(1912年)12月30日,派工商部筹办华侨选举事宜[4]
  • 民国2年(1913年)1月16日,派华侨选举事务所庶务干事[5]
  • 民国2年(1913年)2月5日,派工商部华侨选举投票开票管理员[6]
  • 民国2年(1913年)5月16日,任命工商部佥事[7]
  • 民国9年(1920年)8月26日,无庸兼职财政部参事上行走[8]
  • 民国11年(1922年)6月29日,署京兆财政厅厅长[9]
  • 民国13年(1924年)11月12日,呈请辞职署京兆财政厅厅长[10]
  • 民国14年(1925年)10月3日,任财政部盐务署秘书[11]
  • 民国15年(1926年)1月11日,免职财政部盐务署秘书[12]

注释[编辑]

  1. ^ 潘承业年24岁,直隶人。习商科,本届考试列最优等,均拟请旨赏给商科进士。“溥伟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出身以示奖励事折”,宣统三年九月初六日。《历史档案》1997年第4期
  2. ^ 《政府公报》,第137号
  3. ^ 《政府公报》,第145号
  4. ^ 《政府公报》,第240号
  5. ^ 《政府公报》,第264号
  6. ^ 《政府公报》,第275号
  7. ^ 《政府公报》,第369号
  8. ^ 《政府公报》,第1635号
  9. ^ 《政府公报》,第2272号
  10. ^ 《政府公报》,第3103号
  11. ^ 《政府公报》,第3415号
  12. ^ 《政府公报》,第3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