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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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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用吉,河南尉氏[1],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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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儒士征授临洮府同知,寻升陕西参政;洪武三年,升刑部尚书[2]。洪武四年,负责赈济关中饥荒[3]。同年迁江西按察副使,寻改江西省参政,坐事免。洪武八年,召为应天府尹。洪武十四年,担任四川按察使[4][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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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明史学会北京十三陵特区办事处编. 明长陵营建60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02: 205. ISBN 978-7-5097-1255-9. 
  2. ^ 王兴亚著. 明代行政管理制度.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9.07: 111. ISBN 7-5348-1779-X. 
  3. ^ 胡丹辑考. 明代宦官史料长编 上. 南京:凤凰出版社. 2014.01: 8. ISBN 978-7-5506-1952-4. 
  4. ^ 范金民,杨国庆编. 南京通史 明代卷. 南京:南京出版社. 2012.06: 546. ISBN 978-7-80718-969-5. 
  5. ^ 李国祥主编. 明实录类纂 人物传记卷. 武汉:武汉出版社. 1990.06: 124–125. ISBN 7-5430-035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