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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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用吉,河南尉氏[1],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以儒士征授臨洮府同知,尋升陝西參政;洪武三年,升刑部尚書[2]。洪武四年,負責賑濟關中饑荒[3]。同年遷江西按察副使,尋改江西省參政,坐事免。洪武八年,召為應天府尹。洪武十四年,擔任四川按察使[4][5]

參考[編輯]

  1. ^ 中國明史學會北京十三陵特區辦事處編. 明长陵营建60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0.02: 205. ISBN 978-7-5097-1255-9. 
  2. ^ 王興亞著. 明代行政管理制度. 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9.07: 111. ISBN 7-5348-1779-X. 
  3. ^ 胡丹輯考. 明代宦官史料长编 上. 南京:鳳凰出版社. 2014.01: 8. ISBN 978-7-5506-1952-4. 
  4. ^ 範金民,楊國慶編. 南京通史 明代卷. 南京:南京出版社. 2012.06: 546. ISBN 978-7-80718-969-5. 
  5. ^ 李國祥主編. 明实录类纂 人物传记卷. 武漢:武漢出版社. 1990.06: 124–125. ISBN 7-5430-035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