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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笋山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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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石窟
石笋山摩崖造像
石笋山摩崖造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坐标30°32′32″N 103°20′21″E / 30.54222°N 103.33917°E / 30.54222; 103.33917
分类石窟寺与石刻
时代
编号6-106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保护历史
1991年4月16日:第三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石笋山摩崖造像)

石笋山造像,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大同乡景沟村,为唐朝宋朝时期的摩崖造像。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2006年5月25日,石笋山造像与其附近的花置寺造像磐陀寺造像一同以邛崃石窟的名称被国务院正式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类为石窟寺及石刻。[2]


石笋山摩崖造像位于景沟村以北的石笋山上,山因其附近有石如竹笋状而得名。摩崖造像中仅有的一通造像碑文称:“大历二年二月十五日……石笋山普提、释迦二像龛铭”,因而断代认为石笋山造像始建于唐朝大历二年(767年)。现存的摩崖造像分布在长130~140米的岩壁上,高30~50米,共有33龛窟739尊,内容包括一佛二菩萨、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二弟子、二力士、净土变、观音经变等。[3]

石笋山摩崖造像具有典型唐代艺术风格和特点,以4号龛为代表的式样繁多的亭台楼阁反映出唐代的建筑特色,对于四川地区古代建筑和艺术研究有参考价值;菩萨的冠服、天王的盔甲、供养人的衣带形制等对考察唐代服饰也有重要的意义。[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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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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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1)5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6年 [2014-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5). 
  3. ^ 国家文物局. 中国文物地图集(四川分册,上).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9. 
  4. ^ 丁祖春 王熙祥. 邛崃石笋山磨牙造像. 198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