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府,清代陕西省的府。
考评:繁,疲,难。隶陕安道。总兵驻。明朝曰兴安州,领县六。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升府,置安康县为府治,并省汉阴县入之。五十五年,复置汉阴厅。领厅一,县六:安康县、平利县、洵阳县、白河县、紫阳县、石泉县、汉阴厅[1]。道光二年(1822年)升砖坪营为砖坪厅,领厅二,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