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孟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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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孟昭(15世纪—15世纪),文明广东南雄府保昌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叶孟昭是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的举人,授浔州府教授,转任临江府教授;他人品磊落,言论豪气,文章有思致,得到学者仰慕;之后他曾负责山东乡试,天顺年间为鲁府左长史[2],能规劝鲁王朱肇煇获嘉纳和重视,称呼为先生。后来他的母亲逝世,请求回乡未得准许,在任内去世,鲁王非常惋惜,赐赠归葬丰厚,有文集若干卷收藏在家[1][3]

引用[编辑]

  1. ^ 1.0 1.1 道光《直隶南雄州志·卷二十五·列传一》:叶孟昭,字文明,保昌人,永乐癸卯乡荐,任浔州京卫教职,迁临江教授,人品磊落、议论英发,为文有思致,所至学者仰之。尝主试山东,迁鲁府左长史,屡有规正,皆见嘉纳,大为贤王所重,称先生而不名;母乞归不许,终于任,王悼惜之,赗赠优渥归葬,有遗文若干卷。 见黄氏《通志》
  2. ^ 郓城《观音禅寺新□□碑记》:……奉义大夫鲁府左长史叶孟昭篆额……天顺七年岁次癸未孟冬十月二十□日……
  3. ^ 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十六·人物志》:叶孟昭,字文明,保昌人,永乐癸卯举于乡,历浔州、临江教授,性磊落、议论英发所为文有思致。尝典试山东,迁鲁府左长史,屡有规正,皆见嘉纳,藩甚重之,屡乞归不许,比卒王嗟悼,赐赠甚厚,有集藏于家。

参考文献[编辑]

  • 道光《直隶南雄州志》·卷二十五·列传一
  • 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十六·人物志
  • 郓城《观音禅寺新□□碑记》
官衔
未知 明朝浔州府教授
永乐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陈佐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孙琛
明朝临江府教授
景泰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夏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