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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烟草一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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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害额等值之1厘货币

叶烟草一厘事件(日语:はたばこいちりんじけん、烟草一厘事件)为日本农民所种植的烟叶于自家消费的行为、却涉违反日本《烟草专卖法》被检控的事件。此事件被视为可罚的违法性日语可罰的違法性之典型案例。也被称为「一厘事件」或「一厘烟草事件」。

1909年11月,栃木县那须郡一位63岁的农民,在自家消费了约2克自己种的烟叶后,遭检察官以没有上交大藏省专卖局日语大蔵省専売局、违反《烟草专卖法》为由起诉宇都宫地方裁判所日语宇都宮地方裁判所一审认定农民行为违法,但以罪行轻微日语微罪为由宣告被告无罪,控方上诉。1910年6月20日,东京控诉院(现东京高等裁判所)法官中嶋正司裁定被告有罪,判处罚金10日元。由于农民私自消费的2克烟叶市价仅一厘(即0.001日元),却被裁罚1万倍的罚金,故外界当时又将此事称作“万倍事件”。[1]

法律界批评判处的刑罚过重,派出法律学者担任最终审辩方律师。10月11日,大审院(现最高裁判所)颁下判词,认为若一个违法行为属细微且几乎没有实际危害性,就不能认定有罪,故裁定上诉得直,被告无罪。[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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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犯罪研究会 (编). 『明治・大正・昭和・平成 事件・犯罪大事典』. 东京法经学院出版. 2002年.  (日语)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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