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
仅供参考,并
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
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
法律声明。
证人(英语:Witness),指案件相关的见证人,他们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提供证词用来描述与案件或诉讼相关的资讯,包括时地人事,以协助司法审判之进行。由案件或诉讼相关的原告或被告或其辩护律师声请传唤,再由法院开出传票,传讯证人到庭作证。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时候会依证人是否坦白与其涉案程度,而有可能由原本的证人身份转列被告。
-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之外,不问何人,对于他人之案件或诉讼,皆有为证人之义务。[1]
- ^ 刑事诉讼法第176-1条、民事诉讼法第30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