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元标
外观
邹元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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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 |
字号 | 字尔瞻,号南皋 |
谥号 | 忠介 |
出生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江西吉水县 |
逝世 | 天启四年(1624年) 江西吉水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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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元标(1551年—1624年),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县县城小东门邹家人,明代东林党首领之一,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
生平
[编辑]邹元标幼有神童之誉,九岁通《五经》,万历元年(1573年)举江西乡试第五十六名。万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进士[1][2][3]。入刑部观察政务,与伍惟忠友好,为人敢言,勇于抨击时弊,九月二十六日,张居正父亲病死,首辅张居正居丧不丁忧,元标三次上疏反对“夺情”,“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根本与禽彘无异,结果被当场廷杖八十,发配贵州,潜心钻研理学。张居正死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4],担任吏部给事中,他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触犯了皇帝,被皇帝视为“讪君卖直”,再次遭到贬谪,降南京吏部员外郎。[5]以疾归,居家讲学近三十年。
天启元年(1621年)任吏部左侍郎,后任左都御史,任内错上书要求加强地方官员品格能力审核,得到明熹宗称赞“览奏吏治民风,详明剀切,若各巡按官能着实举行,天下岂有不治”[6]。又曾进言协助平反张居正,说他“江陵功在社稷,过在身家,国家之议,死而后已,谓之社稷之臣,奚愧焉?”最后使其复官复荫,后因魏忠贤乱政求去。谥忠介。
著作
[编辑]著有《愿学集》8卷、《太平山居疏稿》4卷、《日新篇》2卷、《仁丈会语》4卷、《礼记正议》6卷、《四书讲义》2卷、《 工书选要》11卷、《邹南皋语义合编》4卷。有子邹德淇。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明史》(卷229):孙继先 ,字胤甫,盂人。隆庆五年进士。居正既败,继先请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幷及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又荐魏学曾、宋𫄸、张岳、毛纲、胡执礼、王锡爵、贾三近、温纯、曹科、陈有年、朱光宇、赵参鲁等诸人。既坐谪,终南京吏部主事。
- ^ 后来万历皇帝的怠政,与邹元标事件有重大关系,皇帝觉得言官都是沽名钓誉之徒,再也懒得回应。此一观点可印证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的说法。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五》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五年丁丑科登科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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