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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传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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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闻》
1942年9月29日晚报版

阎传绂(1894年7月4日—1962年),字纫韬,号稻农满族人,生于奉天府金州厅(今辽宁省金县),中华民国满洲国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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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传绂早年自金州公学堂南金书院毕业后,赴日本留学,曾先后就读于宫城县立仙台第一中学校、仙台第二高等学校第一部德法科,1920年考入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1923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归国后,他曾任大连中华青年会副会长、大连市会议员。[1]

满洲国成立后,他历任奉天省政府谘议、奉天市(今沈阳市)市长兼奉天商埠局总办,1935年出任滨江省省长兼北满特别区行政长官,1937年任吉林省省长。1942年起,任司法部大臣。[1]

抗日战争结束后,他被苏联逮捕,押往哈巴罗夫斯克第45收容所。1950年8月,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回中国,收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1962年4月,他在关押期间病逝。享年67岁。[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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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伪“满洲国”官员阎传绂笔供. 中国青年网. [2011-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3). 
  2. ^ 孙棫蔚, 伪满洲国大臣省长的大连人, 大連文史資料 第7輯. 大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0. 
  满洲国
前任:
吕荣寰
北満特别区公署长官
1935年5月 - 1936年1月
继任:
(废止)
前任:
吕荣寰
滨江省长
1935年5月 - 1937年7月
继任:
施履本
前任:
李铭书
吉林省长
1937年7月 - 1942年9月
继任:
金名世
前任:
张焕相
司法大臣
1942年9月 - 1945年8月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