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高斗南的其他人物,请见“
高梦箕”。
高斗南,字拱极,陕西徽州人。明朝官吏。
洪武年间,由荐举授四川定远知县。二十九年,因连坐被征。百姓奔走呼喊,明太祖得知后,赐袭衣宝钞遣还。其政绩写入《彰善榜》、《圣政记》,九年后,升云南新兴知州,后来告老还乡,70岁时去世[1]。
有子高恂。
- ^ 《明史》(卷281):“高斗南,字拱极,陕西徽州人。貌魁梧,语音若钟。洪武中,由荐举授四川定远知县。才识精敏,多善政。二十九年,与知府永州余彦诚,知县齐东郑敏、仪真康彦民、岳池王佐、安肃范志远、当涂孟廉及丞怀甯苏亿、休甯甘镛、当涂赵森并坐事,先后被征。其耆民奔走阙下,具列善政以闻。太祖嘉之,赐袭衣宝钞遣还,并赐耆民道路费。诸人既还任,政绩益著。寻举天下廉吏数人,斗南与焉,列其名于《彰善榜》、《圣政记》以示劝。九载绩最,擢云南新兴知州,新兴人爱之不异定远。居数年,以衰老乞归,荐子吏科给事中恂自代,成祖许之。年七十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