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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迁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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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迁(14世纪—15世纪),景升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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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迁是永乐九年(1411年)的举人,授光山教谕,升任国子监学录,宣德八年(1433年)选官出使日本,礼部尚书胡濙推荐他,改任行人,与鸿胪寺少卿潘赐、宦官雷春前往日本赐国王(幕府将军)源义教白金、彩币[2],回国后明宣宗以他不辱命擢升为翰林院编修,并赐与龙凤砚、龙涎墨,在日本送赠的纸扇题御诗[3]

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杀害侍讲刘球,高迁上疏拯救无效,于是托辞患病致仕回乡,有《菊庵文集》流传,入祀乡贤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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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金坛县志·卷九·人物志》:高迁 字景升,性冲雅美风姿,永乐辛卯举人,署光山教谕,升国子监学录,时选使日本者,尚书胡濙以名荐,改行人赐一品服以行,使还上嘉其不辱命,擢翰林院编修,赐龙凤砚龙涎墨,倭扇题御诗其上以荣之,曰:“秋水芙蓉巧翦裁,轻轻摇动彩云开,金銮殿上随朝罢,带得天香满袖回。”正统中宦官王振用事,杀侍讲刘球,迁疏救不听,乃辞疾致仕归,所著有《菊庵文集》,卒祀乡贤。
  2.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宣德八年六月)壬辰遣鸿胪少卿潘赐、行人高迁、中官雷春等使日本国,赐其王源义教白金、彩币等物。
  3. ^ 民国《光山县志约稿·卷三》:高迁,字景升,洪武【永乐】间由举人任光山教谕,升国子监学录,选使日本改授行人,赐一品服以行,及还上以为不辱命,赉予甚渥,荐绅咸为诗歌荣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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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金坛县志》·卷九·人物志
  • 民国《光山县志约稿》·卷三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官衔
未知 明朝光山县教谕
永乐年间
继任:
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