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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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泉(?—552年),润岳东海[1][2]南梁官员。

鲍泉父亲鲍几是湘东王萧绎(梁元帝)的咨议参军。鲍泉涉猎史传,亦有文才,年轻时担任萧绎的国常侍,很早获得擢升,萧绎说:“我的文章没有不出自你的手。”之后担任通直侍郎。他经常乘坐覆满帷幔的车子,从行十数人,车子的伞盖器用都十份精致。在路上遇到国子祭酒王承,王承怀疑是新贵,就派人访查,鲍泉随从回应:“是鲍通直。”王承怪罪他,又打算欺辱他,就接近鲍泉的车子问:“鲍通直是谁啊,可以这样的吗?”建康的年轻人就当这句话为口头禅,看到崇尚豪华的人就互相嘲弄:“鲍通直是谁啊,可以这样的吗?”成为坊间嬉笑戏谑。到萧绎承制,累迁至信州刺史[1][2]

太清三年(549年),湘东世子萧方等出征河东王萧誉战死,萧绎大怒,命令鲍泉和平南将军王僧辩讨伐萧誉。王僧辩问他:“你有什么计划?”他回应:“此事像热水浇雪般容易,不用担心。”王僧辩回应:“你说的是平常的言论,河东王年轻已懂军事,要有一万精兵才可以进攻。竟陵的士兵很快就会来到,还可以重申。我和你去禀告吧。”鲍泉答应,其后王僧辩如实说出,鲍泉却默然不语。萧绎很生气,于是关押王僧辩,当时的将鲍泉比作郦寄一样的人。之后他到长沙取下毗邻城镇胁逼萧誉,萧誉率军攻打他,唯他坚守不能攻克。鲍泉虽趁萧誉军困乏而出击大败之并俘虏部众,但围困湘州城后很久未能攻下。萧绎就数算鲍泉二十条罪,下诏责备:“面如冠玉,还疑木偶,须似猬毛,徒劳绕喙。”起用囚禁中的王僧辩代替他担任都督,并派遣舍人罗重欢领斋仗三百人和王僧辩前往。王僧辩到达,通传鲍泉:“罗舍人被下令送王竟陵过来。”鲍泉愕然,回避说:“有你帮助我,叛贼很快平定。”之后王僧辩背对他坐下,说:“鲍郎有罪,朝廷下令我抓拿你,你请勿介意。”并叫罗重欢出示诏令把鲍泉锁在床下,鲍泉神色自若道:“王师迟延一事我认罪,但恐怕后人会想起我的糊涂。”王僧辩感到不安宁,他就向朝廷启禀迟延的罪。不久萧绎恢复其官职,命令他与王僧辩等人率水军于郢州逼近萧绎兄邵陵王萧纶[3][4]

郢州平定后,萧绎以长子萧方诸担任郢州刺史,鲍泉出任刺史长史,代行政事。萧方见他温和文弱,咨询的意见并未采用,又叫他伏在床骑背为马,在他的衣服写他的名字,于是州府互相欺骗。侯景秘密遣派将领宋子仙任约率精兵偷袭。萧方诸和鲍泉不顾及军政,只懂得唯饮酒作乐,侯景军队临城,百姓互相奔告。其时萧方诸和他玩双陆,不信敌军来临,说:“徐文盛大军在东边,怎会在这里?”不久越来越多人传告,鲍泉才下令关闭城门。敌军纵火焚烧,没有人抵抗,于是能入城,郢州陷落。敌军抓住萧方诸及鲍泉送到之侯景住处。后来侯景于巴陵攻打王僧辩失败,就在江夏杀死他,将尸体沉在黄鹄矶[5][6]

初时鲍泉担任南讨都督时,鲍泉的朋友梦见他得罪萧绎,醒来就告诉他。不到半个月,鲍泉果然被囚禁。不久,鲍泉的朋友又梦见他穿着红色衣服在水上行走,亦告诉他:“你别担心,很快就没有事了。”并告诉他梦境内容,鲍泉秘密记住,很快他就恢复官职,就像朋友的梦境一样。他明白《仪礼》,编写《新仪》四十卷流传[7][8]

引用[编辑]

  1. ^ 1.0 1.1 梁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四》:鲍泉字润岳,东海人也。父几,湘东王咨议参军。泉博涉史传,兼有文笔。少事元帝,早见擢任。及元帝承制,累迁至信州刺史。
  2. ^ 2.0 2.1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鲍泉字润岳,东海人也。父几字景玄……泉美须髯,善举止,身长八尺,性甚警悟。博涉史传,兼有文笔。少事元帝为国常侍,早见擢任,谓曰:“我文之外无出卿者。”后为通直侍郎。常乘高幰车,从数十左右,伞盖服玩甚精。道逢国子祭酒王承,承疑非旧贵,遣访之,泉从者答曰:“鲍通直”。承怪焉,复欲辱之,遣逼车问:“鲍通直复是何许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为口实,见尚豪华人,相戏曰:“鲍通直复是何许人,而得如此”,以为笑谑。及元帝承制,累迁至信州刺史。
  3. ^ 《梁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四》:太清三年,元帝命泉征河东王誉于湘州,泉至长沙,作连城以逼之,誉率众攻泉,泉据栅坚守,誉不能克。泉因其弊出击之,誉大败,尽俘其众,遂围其城,久未能拔。世祖乃数泉罪,遣平南将军王僧辩代泉为都督。僧辩至,泉愕然,顾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经略,贼不足平矣。”僧辩既入,乃背泉而坐,曰:“鲍郎有罪,令旨使我锁卿,卿勿以故意见期。”因出令示泉,锁之床下。泉曰:“稽缓王师,甘罪是分,但恐后人更思鲍泉之愦愦耳。”乃为启谢淹迟之罪。世祖寻复其任,令与僧辩等率舟师东逼邵陵王于郢州。
  4.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方等之败,元帝大怒,泉与王僧辩讨之。僧辩曰:“计将安出?”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虑。”僧辩曰:“君言文士常谈耳,河东少有武干,非精兵一万不可以往。竟陵甲卒不久当至,犹可重申。欲与卿入言之。”泉许诺,及僧辩如向言,泉默然不继。元帝大怒,于是械系僧辩,时人比泉为郦寄。泉既专征长沙,久而不克。元帝乃数泉二十罪,为书责之曰:“面如冠玉,还疑木偶,须似猬毛,徒劳绕喙。”乃从狱中起王僧辩代泉为都督,使舍人罗重欢领斋仗三百人与僧辩往。乃至长沙,遣通泉曰:“罗舍人被令送王竟陵来。”泉愕然,顾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经略,贼不足平矣。”乃拂席坐而待之。僧辩入,乃背泉而坐曰:“鲍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锁卿,卿勿以故意见期。”命重欢出令示泉,锁之床下。泉颜色自若,了无惧容,曰:“稽缓王师,罪乃甘分,但恐后人更思鲍泉之愦愦耳。”僧辩色甚不平,泉乃启陈淹迟之罪。元帝寻复其任,令与僧辩等东逼邵陵王于郢州。
  5. ^ 《梁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四》:郢州平,元帝以长子方诸为刺史,泉为长史,行府州事。侯景密遣将宋子仙、任约率精骑袭之。方诸与泉不恤军政,唯蒲酒自乐,贼骑至,百姓奔告,方诸与泉方双陆,不信,曰:“徐文盛大军在东,贼何由得至?”既而传告者众,始令阖门。贼纵火焚之,莫有抗者,贼骑遂入,城乃陷。执方诸及泉送之景所。后景攻王僧辩于巴陵,不克,败还,乃杀泉于江夏,沉其尸于黄鹄矶。
  6.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诸为刺史,泉为长史,行州府事。方诸见泉和弱,每有咨陈未尝用,使泉伏床骑背为马,书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尽相欺。侯景密遣将宋子仙、任约袭之。方诸与泉不恤军政,唯蒱酒自乐,云:“贼何由得至”。既而传告者众,始命阖门。城陷,贼执方诸及泉送之景所。后景攻王僧辩于巴陵不克,败还,乃杀泉于江夏,沈其尸于黄鹤矶。
  7. ^ 《梁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四》:初,泉之为南讨都督也,其友人梦泉得罪于世祖,觉而告之。后未旬,果见囚执。顷之,又梦泉著朱衣而行水上,又告泉曰:“君勿忧,寻得免矣。”因说其梦,泉密记之,俄而复见任,皆如其梦。泉于《仪礼》尤明,撰《新仪》四十卷,行于世。
  8.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初,泉梦着朱衣行水上,及死,举身带血而沈于江如其梦。泉于仪礼尤明,撰新仪三十卷行于世。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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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梁书·卷30》,出自姚思廉梁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史·卷62》,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文献[编辑]

  • 梁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四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