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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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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槩

大明礼科右给事中
籍贯 福建福州府闽县
出生 正月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林氏,继娶张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进士出身

黄宗槩(1506年—?),字时节,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福建乡试第五十四名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九名进士[1][2]。授广东番禺县知县,二十三年调任缙云县,二十四年十二月选授工科给事中,疏劾工部尚书甘为霖,二十六年十月升礼科右,十二月因交通琉球贡使被下诏狱[3]

家族[编辑]

曾祖黄诚;祖父黄垕庆;父黄继魁,母林氏。具庆下。弟黄裳、黄宗器(南京户部主事)、黄宗秩、黄宗侃、黄宗岱[4]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一》:嘉靖二十六年十二月,初琉球国夷使陈赋与蔡廷会偕来,廷会者其先闽人蔡璟,永乐中拨往琉球国充稍水而产籍在闽,与给事中黄宗概上世有亲,至是廷会来,宗概与交通贿谒,事觉逮下诏狱,礼部请并罪赋等,革其赏。 上曰:陈赋无罪,给赏如例。蔡廷会交结朝臣,法当重治,念属贡使,姑革赏示罚。蔡璟既永乐中从夷,何得于中国置产立籍,行抚按官勘明处分具奏。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李恺
明朝番禺县知县
嘉靖年
继任:
周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