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延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光绪四年(1878年)办理南路招抚局委员移知恒春县知县黄廷昭移文(铺户王和兴垦成二重溪等地田亩,国立台湾博物馆藏)

黄延昭,号慎园,是中国清朝官员,广东镇平县人,监生出身[1][2]。于同治八年(1869年)任台湾府经历[3],光绪二年闰五月初八(1876年6月29日)任恒春县知县,光绪四年十月初八(1878年11月2日)因病出缺[1][2]

在担任恒春县知县任内于光绪四年(1878年)曾耗资银33两零来开掘射藔港西门河道与县城内的五口水井,五口水井分别位在大街、县署西辕门、风神庙前、县署后与南门[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屠继善 纂修;王志楣 点校. 台湾史料集成编辑委员会 编辑 , 编. 《恆春縣志》.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远流. 2007-12-20: 77、109页. ISBN 978-986-01-1705-9. 
  2. ^ 2.0 2.1 蔡说丽、林秀娟. 《臺灣歷史辭典【附錄】·表11 清代臺灣知縣》 四版一刷. 远流. 2006-09-25: A136页. ISBN 957-01-7431-5. 
  3.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前任:
张儒绩
台湾府经历
1869年上任
继任:
方学李
前任:
区则敬
恒春知县
1876年上任
继任:
蔡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