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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台湾省县长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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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台湾省县长考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在台湾实施地方自治之前所举办的公职考试,仅举办过一次,之后县长一职改为民选[1]

该次考试于1948年1月20日到23日举行,地点在台北,供10场,考试内容分第一、二、三试,报名人数有37人,2月10日放榜,录取何举帆陈锡卿林伏涛三人,其中仅陈锡卿为台湾人[1]。同年4月2日何举凡被任命为屏东市长,陈锡卿被任命为彰化市长,于4月9日第45次省府委员会议上追认;林伏涛则在7月才派任为嘉义市长,于7月9日第57次省府委员会议上追认[1]

考试内容[编辑]

考试内容分第一、二、三试,前两试为笔试,答案以中文为主,得附日文译稿[1]

第一试 第二试 第三试
  1. 三民主义
  2. 国文(论文及公文)
  3. 宪法
  4. 民法刑法
  5. 经济学财政学
  1. 地方自治及地方行政
  2. 地方财政
  3. 台湾省实业
  4. 台湾省教育

口试(注重应考人经验与才识[1]

应考资格[编辑]

要报考者年龄要在30岁以上且经台湾省立台北医院体格检验,并符合以下资格之一才可应试,报名费为台币12元[1]

  1. 高等考试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
  2. 曾经各省荐任职考试及格并由考试院复核及格者
  3. 曾任县长一年以上有证明文件者
  4. 有考试法第7条第1款“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或第2款“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
  5. 曾任简任职有证明文件者
  6. 曾任荐任职两年以上有证明文件者
  7. 曾任最高级委任职四年以上有证明文件者

参考来源[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萧碧珍. 〈空前與絕後-1948年臺灣省縣長考試〉,《悅讀館藏檔案與舊籍 2》.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012年8月: 27-30页. ISBN 978-986-03-3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