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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部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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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学务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厅参事四人。司务厅司务二人。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郎中各二人,员外郎十有五人。总务五人,普通四人,余各二人。主事十有八人。总务、普通各六人,余各二人。一等书记官正七品。奏补。十有一人,二等正八品。十有七人,三等正九品。十有五人。二、三等俱咨补。

大臣掌劝学育材,稽颁各学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贰之。

  • 总务掌机要文移,审核图书典籍。
  • 专门掌大学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
  • 普通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课业。
  • 实业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
  • 会计掌支计出入,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

其兼辖者:八旗学务处总理,协理,督学,调查图书各局长,局员,编订名词馆总纂,图书馆正副监督以次各员,俱择人任使,不设专官。

光绪二十二年,置管理官书局大臣。先是京师设强学书局,详练时务。至是改归官办。二十七年,更命尚书张百熙充管学大臣,管理大学堂事。二十九年,改学务大臣。三十二年,始设学部,置尚书,侍郎,左、右丞,参议,各一人;五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十有二人,主事十有五人,视学官无恒额。定正五品。派司员暂充。明年,命大学士张之洞领部事,非永制。宣统元年,改视学官为差,增郎中五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三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国子监,丞一人。正四品。请简。掌文庙辟雍典礼。典簿正七品。奏补。四人,掌祀典庙户。典籍正八品。咨补。四人,掌祭器、乐器。文庙七、八、九品奉祀官各二人。咨补。正通赞官、从六品。奏补。副通赞官从八品。咨补。各二人。二、三等书记官各三人。光绪三十二年置。

大学堂,总监督一人。正三品。请简。经、法、文、工、商五科监督各一人。奏派。教务、庶务、斋务各提调,俱延聘通晓学务者为之。光绪二十五年,创设京师大学堂,命大学士孙家鼐领之。三十二年,定总监督为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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