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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學部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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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學務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參議,各一人。參事廳參事四人。司務廳司務二人。總務、專門、普通、實業、會計五司,郎中各二人,員外郎十有五人。總務五人,普通四人,餘各二人。主事十有八人。總務、普通各六人,餘各二人。一等書記官正七品。奏補。十有一人,二等正八品。十有七人,三等正九品。十有五人。二、三等俱咨補。

大臣掌勸學育材,稽頒各學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貳之。

  • 總務掌機要文移,審覈圖書典籍。
  • 專門掌大學及高等學校,政藝專業,咸綜領之。
  • 普通掌師範、中、小學校,各以其法定規程稽督課業。
  • 實業掌農工商學校,並審覈各省實業,為民興利。
  • 會計掌支計出入,典領器物,及教育恩給。

其兼轄者:八旗學務處總理,協理,督學,調查圖書各局長,局員,編訂名詞館總纂,圖書館正副監督以次各員,俱擇人任使,不設專官。

光緒二十二年,置管理官書局大臣。先是京師設強學書局,詳練時務。至是改歸官辦。二十七年,更命尚書張百熙充管學大臣,管理大學堂事。二十九年,改學務大臣。三十二年,始設學部,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各一人;五司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十有二人,主事十有五人,視學官無恆額。定正五品。派司員暫充。明年,命大學士張之洞領部事,非永制。宣統元年,改視學官為差,增郎中五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三人。三年,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國子監,丞一人。正四品。請簡。掌文廟辟雍典禮。典簿正七品。奏補。四人,掌祀典廟戶。典籍正八品。咨補。四人,掌祭器、樂器。文廟七、八、九品奉祀官各二人。咨補。正通贊官、從六品。奏補。副通贊官從八品。咨補。各二人。二、三等書記官各三人。光緒三十二年置。

大學堂,總監督一人。正三品。請簡。經、法、文、工、商五科監督各一人。奏派。教務、庶務、齋務各提調,俱延聘通曉學務者為之。光緒二十五年,創設京師大學堂,命大學士孫家鼐領之。三十二年,定總監督為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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