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裁
外观
回应“有选择地”执行联合国制裁
[编辑]@U:Patlabor Ingram:“有选择地”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裁#执行的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一章节的列表而在引言所作的总结,并非原创研究。列表仅有2019年起执行的联合国安理会制裁,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非执行所有制裁。若该表不完整,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确执行1971年至今所有制裁,则没必要保留此章节及此表,连结至联合国制裁列表即可,并仅作简短说明。若没有执行所有制裁,则为“有选择地”。如不说明“有选择地”,读者极有可能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1971年至今任何时刻生效的联合国安理会所有制裁。 此外,阁下的编辑似乎主张每章节的标题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前缀开头,过于冗余重复。本条目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裁,显然无需此前缀。--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3日 (五) 12:28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的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通告(执行安理会制裁决议通知),因此应是条目更新问题。建议予以更新较妥。若维基已有其他条目列明安理会所有制裁,则同意阁下之方案。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9月23日 (五) 15:48 (UTC)
- 阁下拟定的第一章节现标题仍不够好。若联合国安理会的制裁属于多方决定的制裁,则第一章节的制裁即可定为单方决定的制裁,“单方(面)的”言简意赅,可以与第二章节的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区分。而所谓“对相关国家(地区)的人员及组织的”也可适用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不具有区分性,仍属于赘余。--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4日 (六) 00:15 (UTC)
- 2013年就有执行对朝鲜的制裁,不过这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5月7日 (日) 12:21 (UTC)
建议删去列表的“原因”一列
[编辑]制裁公告宣称之因由通常长篇大论,并非“××(某地)问题”或“××偏见”所能概括,而擅自将原文缩短也可能扭曲其原意,极易引发争议。建议删去原因一列,读者如欲了解,点阅连结即可。--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3日 (五) 12:34 (UTC)
- 同意。但若删去原因后,仍应区别外交部之“制裁”及国台办之“惩戒”措施。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9月23日 (五) 15:48 (UTC)
- 分成二表即可。--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3日 (五) 23:5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