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政务署
外观
新界政务署(英语:New Territories Administration,1974年—1994年)前身是1948年设立的新界民政署,自1974年起,新界民政署由新界政务司负责,统筹香港政府在新界的事务,尤其是各项发展计划、建立社区服务、土地管理及治安等问题。1982年10月1日,政府行政改组,成立政务总署,即民政事务总署的前身。新界事务方面,改由政务总署的新界政务署接替。1994年,新界政务署和港九政务署因应政务总署改组而一起取消。
职责
[编辑]新界政务署的基本职责,是思考香港政府制订的新政策,与当地原居民的利益有无冲突。所订之政策一旦付诸实施时,向新界社会解释,主要是治理官地,及配合推行香港政府在新界其他部门的工作。
历任新界政务署署长
[编辑]- 麦法诚(1981年12月9日-1983年6月29日[1])
- 许舒(1985年-1987年[2])
- 孙明扬(1987年[3]-1989年)
- 许雄(1989年[2]-1991年)
- 林志钊(1991年[2]-1993年12月)
- 周群娣(1994年1月[2]-1994年11月)
- 王永平(1994年11月[2]-1995年9月)
- 李丽娟(1995年9月[2]-)(最后一任新界政务署长)
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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