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鸣泰
外观
阎鸣泰(1572年—?),直隶保定府清苑县(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书。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登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辽东参政、佥事,山东参政[1]。天启二年(1622年),担任辽东监军[2]、参议[3]。同年改山东按察司副使[3],兼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4]。天启五年(1625年),担任兵部右侍郎[5],署协理京营戎政、整饬蓟镇等处边备[6]。天启六年(1626年),担任顺天巡抚、蓟辽总督[7],并任兵部尚书[8]、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9]。天启七年(1627年),授少师[10]。崇祯初,为言官弹劾,附魏忠贤逆案,遣戍死。
阎鸣泰任职蓟辽期间,为魏忠贤修建生祠多达七处。其赞颂忠贤,有“民心依归,即天心向顺”语,闻者为之咋舌。[11]
参考文献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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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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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之臣 |
明朝蓟辽总督 1626年-1627年 |
继任: 刘诏 |
前任: 崔呈秀 |
明朝兵部尚书 1627年-1628年 |
继任: 王在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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