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侃
外观
丁侃(1391年—15世纪),字秉和,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丁侃是太仆寺丞丁维南之子,洪武年间跟随父亲到南京官邸,九岁时父亲背著他到御前朗读完整的《大明律诰》,得赐银币宝钞。十八岁在永乐三年(1405年)中举人[2],次年(1406年)会试中副榜,授含山训导,改任清流,宣德元年(1426年)陞吴江教谕,教育十子严厉而勤奋,弟弟丁俊担任御史道经吴江,他劝勉对方:“你为王事不要营私,违反的话不许相见。”后陞宁国教授,改任建宁,三次聘任乡试考官后请求退休回乡[1][3]。
引用
[编辑]- ^ 1.0 1.1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一·人物》:丁维南,字良正,沙湖人……子侃,孙炼。侃字秉和,洪武中随父宦京邸。九岁父维南负至御前庄读《大明律诰》无遗,赐银币宝钞。弱冠领永乐乡荐,上南省中乙榜,授清流训导,升吴江教谕,居官清慎,造士得人,升福建建宁教授,三典文衡乞休归,明教职以名著者十一人,侃其一。
-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永乐三年乙酉乡试 解元张叔豫 ……丁侃 字秉和,沙湖人教授,有传
- ^ 乾隆《吴江县志·卷二十二》:丁侃,字秉和,丰城人,年十八中乡试,授含山训导,宣德元年升吴江教谕,施教严勤,士子多所造就,弟俊为御史道经吴江,侃戒之曰:“竭方王事莫营私,违吾言不许相见。”俊见兄未尝少坐,其家法之严如此,后陞宁国教授,侃所著于古诗文尤长云。 本莫旦《松陵志》
参考文献
[编辑]-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一·人物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乾隆《吴江县志》·卷二十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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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禄 |
明朝吴江县教谕 1427年-1437年 |
继任: 戚虎 |
未知 | 明朝宁国府教授 正统年间 |
继任: 彭征 |
前任: 俞深 |
明朝建宁府教授 正统年间 |
继任: 罗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