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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问 (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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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问(16世纪—16世纪),北直隶真定府冀州枣强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何思问个性朴实、耿介清廉,喜怒不形于色,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举人,授长沙推官,每天只吃蔬菜和米粥,人们不敢以私情干预,而判案精明,与知府张西铭合称两青天,调任辰州,升刑部员外郎[2],外转霍州知州有政绩,举廉能第一,擢官户部江西司郎中后请求退休,归乡优游林下三十多年,九十多岁才去世[1][3][4]

引用[编辑]

  1. ^ 1.0 1.1 民国《枣强县志料·卷五·人物上》:何思问,嘉靖丁酉举人,朴貌古心,居常恂恂,喜怒未尝见于色,两任司理多平反,守霍州政绩懋著,大计群吏举廉能第一,历户部江西司郎中乞休,归里优游林下逾三十年,寿过九十无一事干谒有司,清操高致足以范俗,而箕裘不续何哉 两任司理无考,姑照旧志录入
  2. ^ 乾隆《长沙府志·卷二十·名宦》:何思问,枣强人,嘉靖中长沙推官,性耿介清廉,日食蔬粥,人不敢以私干之,才干敏练,民有青天之谣,升刑部郎。
  3. ^ 乾隆《冀州志·卷十六·人物中》:何思问 右心古貌,喜怒不形,两任司理多所平反,既守霍州,大计推廉能第一,时方倚重,翻然乞休,优游林下三十年,不干谒有司,清操高致,邑志称焉。
  4. ^ 光绪《畿辅通志·卷二百二十五·列传三十三》:何思问,枣强人,嘉靖十六年举人 《枣强县志》 ,任长沙府推官,人不敢干以私,与知府张西铭齐名,有两青天之谣 《湖南通志》 ,迁霍州,举廉能第一,擢户部郎中乞归,里居三十馀年,年九十卒 《枣强县志》

参考文献[编辑]

  • 民国《枣强县志料》·卷五·人物上
  • 乾隆《冀州志》·卷十六·人物中
  • 光绪《畿辅通志》·卷二百二十五·列传三十三
  • 乾隆《长沙府志》·卷二十·名宦
官衔
前任:
郝汝嵩
明朝长沙府推官
嘉靖年间
继任:
翟台
前任:
谢可大
明朝辰州府推官
1545年—1547年
继任:
曹燧
前任:
阎杰
明朝霍州知州
嘉靖年间
继任:
宇文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