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兕先氏 (泾州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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兕先氏北魏女性人物,泾州(治今甘肃省泾川县)人。

兕先氏许嫁彭老生为妻,聘礼送过去了,未及成婚。兕先品行贞洁贤淑,家贫常亲自舂米打水,以养父母。彭老生前去逼她与自己同居,兕先氏不同意,认为还没有成婚,没有禀告父母,如果彭老生欲行非礼,自己就只有一死了。不肯相从。彭老生怒而将其刺杀,取走了她的衣服。兕先氏还能说话,临死对彭老生说:“我活着有何罪,与你相遇。我执节自守的原因,难道另有所图,就是想嫁给你啊。现在反被你所杀,如果魂灵有知,自会相报。”言终而亡。彭老生拿着兕先氏珠璎至其叔的家中,告诉叔叔。叔叔说:“她是你妻子,为什么杀了他,上天不会保佑你的。”于是执送官府。太和七年(483年),有司审理判彭老生死罪。魏孝文帝下诏,彭老生不仁,侵陵贞淑女子,根据他强暴的行为,便可诛戮。兕先氏之女守礼持节,身死不改,虽居于民间,行为符合古风,应赐美名,以彰显风操。其墓标志旌扬善德,赐号贞女[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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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书》卷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列女
  2. ^ 北史》卷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列女